公告编号:2025-11 证券代码:430179 证券简称:宇昂科技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上海宇昂水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和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 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首席合伙人:王晖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1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1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1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1828 万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2770 万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2683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 家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2 家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公告编号:2025-11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A 农、林、牧、渔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656 万元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754.60 万元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 家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00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 公告编号:2025-11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 1 次,涉及人员 11 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余红刚先生,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上海绿度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高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韦宝焕先生,202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了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竞成云芯(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嘉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丽敏女士,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签署或复核了广西玉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富美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11 4.审计收费 本期(2025)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2024)年审计收费 1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8 万元。 审计收费情况,其定价是按照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并和公司友好协商基础上的定价,不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上海宇昂水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和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上海宇昂水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上海宇昂水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