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159 证券简称:跃飞新材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 时。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159 跃飞新材 2025 年 4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拟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七)会议地点 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 2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董事长王敏雪先生代表董事会对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履职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总结。 (二)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对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总结。 (三)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提请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提请审议《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6,026,354.5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6,480,001.48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45,628,685 股,以应分配股数 45,628,685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475,442.2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六)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6)。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7)。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王敏雪。。 (八)审议《关于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含子公司)2025 年度拟向徽商银行芜湖弋江支行、兴业银行芜湖分行、芜湖扬子银行、交通银行芜湖分行、邮储银行芜湖分行、浙商银行合肥分行、中国银行定兴支行、华夏银行芜湖分行、农业银行芜湖鸠江区支行、招商银行泰州分行等银行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 亿元的银行贷款、承兑敞口、设备租赁融资等综合授信融资额度以及为实现上述融资由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芜湖高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关联方王敏雪、王学良、洪万里、蒋艾兵、杨祥林等股东拟以股权质押、财产抵押、个人信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共同或单独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1 亿元,上述担保人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上述额度为各方的最高额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王敏雪、蒋艾兵、杨祥林、王学良、洪万里。 (九)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含子公司)2025 年度拟向徽商银行芜湖弋江支行、兴业银行芜湖分行、芜湖扬子银行、交通银行芜湖分行、邮储银行芜湖分行、浙商银行合肥分行、中国银行定兴支行、华夏银行芜湖分行、农业银行芜湖鸠江区支行、招商银行泰州分行等银行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 亿元的银行贷款、承兑 敞口、设备租赁融资等综合授信融资额度以及为实现上述融资由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芜湖高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关联方王敏雪、王学良、洪万里、蒋艾兵、杨祥林等股东拟以股权质押、财产抵押、个人信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共同或单独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1 亿元,上述担保人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上述额度为各方的最高额担保额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在累计不超过 1 亿元的额度内,决定与金融机构签署各类融资合同、担保合同(含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等合同,并在此基础上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十)审议《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十一)审议《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七、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账户卡; 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 ③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说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④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说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⑤办理登记手续,可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上午 8 时至 9 时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 21 号 邮政编码:241000 联系电话:0553-3022815 传 真:0553-3022816 联 系 人:杨祥林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