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药业: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03月28日查看PDF原文
直接、间接持股比例超过 50%,且未发生重大变化;三人一直密切合作,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经营决策、日常经营活动均有相同的意见、共同实施重大影响,在公司历次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均有相同的表决意见。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          期末职务            变动原因

    张玉华        执行总裁          离任                无              双方协商

    甘毅            无              新任            销售副总裁          工作需要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

  甘毅,男,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本科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2000 年 7
月至 2008 年 4 月于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有限公司任西南大区商销经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于重庆凯昱医药有限公司任全国商务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20 年 5 月于重庆拓普医药健康科技有限
公司任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 2021 年 7 月于贵州扬生医用器材有限公司任营销中心总经理;2021 年 7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重庆欣鸿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行政管理人员              107              5                46              66


生产人员                  218              15              55              178

销售人员                  178              1                88              91

技术人员                  159              20              39              140

财务人员                  13                0                0                13

    员工总计            675              41              228              488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1                          1

            硕士                            6                          7

            本科                          162                        135

            专科                          244                        157

          专科以下                        262                        188

          员工总计                        675                        488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员工薪酬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体系、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及福利制度,公司员工的报酬均依据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按月发放。

  2.员工培训:公司重视员工的培养,开展了多形式的员工内训和外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中高层领导干部培训等,使公司员工掌握更多的技能、更快更好的熟悉岗位知识,不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升工作效率。

  3.报告期内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为零。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确保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做到了在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的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严守保密规定,没有向外界泄露、透漏、传播公司的内幕信息,公司无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无监管处罚记录。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标准得到进一步提高,更好地增强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认真履行对公司经营、财务运行的监督、检查职责。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以及董事、高管履行职责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运作规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在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员工利益的行为。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的能力。

  1.机构独立性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设置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设置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设置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并设有相应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形成有机的独立运营主体,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干预。

  2.人员独立性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公司在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公司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没有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及领取薪酬。

  3.业务独立性

  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不存在因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本公司经营业务的完整性、独立性受到不利影响的情况,同时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不依赖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4.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相关人员均未在任何其他单位兼职。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规范、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混合纳税现象。

  5.资产独立性

  公司资产独立完整,各项资产产权界定清晰,权属明确。公司对所有的资产具有完整的控制支配权,没有以公司资产、权益等为股东提供担保,也不存在资产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其它资源的情况。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管理制度重大缺陷的情况。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德皓审字[2025]00000381

审计机构名称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 78 号院首汇广场 10 号楼
                                      [100141]

审计报告日期                          2025 年 3 月 26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刘明学                    李顶乾

                                      1 年                      4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是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23.63

                                        审计报告

                                                                    德皓审字[2025]00000381
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药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鸿药业公
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