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22、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 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 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 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 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 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 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 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 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3、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 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 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 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 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 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 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 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 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 得税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 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 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 额列示: (1)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 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一纳税主 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24、租赁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 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 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附注三、25。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 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下列资产类型中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 4 万元的租赁。 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 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 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 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 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 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 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 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 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 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 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 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 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 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 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 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 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 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16。 26、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应急部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 136 号文)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同时本公司按既定标准提取维简费。 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 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 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7、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 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 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 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 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 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 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 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28、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政部于 2023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 简称“解释第 17 号”)。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 17 号规定,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 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 约条件”)。企业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