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公司构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组织结构;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具体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监督机构,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督等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上述公司三会构成、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程序上经过了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合法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相关人员能按照议事规则独立、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及义务。报告期内,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行,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精神,积极对公司财务、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监事会。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其他未披露风险,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独立、自主经营。公司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销售管理部门、研发部门、生产制造中心、行政管理部门,保持了独立性和实现了自主经营管理,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行为。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销售系统,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供应、销售部门和渠道,能
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生产要素并获取业务收入和利润,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公
司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重大或频繁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因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
使公司的独立性受到不利影响的情况。公司股东书面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相竞争的业务,
保证公司的业务独立于股东。
2、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对其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厂房等有形资产及土地使用权、商标、知识产权等无形资
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公司的资产与股东的资产权属系界定明确,不存在资产被任何股
东占用的情形。
3、人员独立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产生,不存在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越过公司直接干预上述人员任免的情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均专职在
公司工作领薪,未在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具有独立自主的劳动、人
事及工资管理权利和管理部门。
4、财务独立的情况
公司单独开设银行基本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会计
部门,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建立了独立、健全、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 和财
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
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5、机构独立的情况
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已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备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
了适应生产经营需要的组织结构,拥有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配套部门,各部门构成一个有机整体,有
效运作。公司的上述机构按照《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独立决策和运作。公司机构独
立,具有独立的办公机构和场所,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办公情形。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1、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状况,规范公司治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
2、 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由于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系统工程,需要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现状和发展情况不断调整、完善。
3、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具体细节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致同审字(2024)第 110C029161 号
审计机构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5 年 3 月 31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 党小民 王冬 (姓名 3) (姓名 4)
字年限 1 年 1 年 年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5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3 万元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110A006496 号
杭州耐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杭州耐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特阀门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耐特阀门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耐特阀门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耐特阀门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耐特阀门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耐特阀门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耐特阀门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耐特阀门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耐特阀门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耐特阀门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耐特阀门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党小民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东
中国·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