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37809 证券简称:圣新环保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福建省圣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5 年发 (2024)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 购买鸡粪、谷壳混合 155,000,000.00 63,818,400.00 光泽项目正式投产鸡粪 料、燃料和 物等原材料、福建省 等原材料需求量翻倍 动力、接受 排污权指标 劳务 出售产品、 供 应 蒸 汽 、LNG, 115,000,000.00 72,390,107.67 光泽项目正式投产陆续 商品、提供 提供生物质硬料处 供应光泽地区蒸汽、处 劳务 置劳务 置生物质硬料 委托关联方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方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接受母公司担保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合计 - 370,000,000.00 236,208,507.67 - (二) 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光泽县十里铺 公告编号:2025-00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傅芬芳 实际控制人:傅芬芳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畜、牧、禽、鱼、鳖养殖,茶果种植,混配合饲料生产,肉鸡宰杀、销售,生产、销售食品塑料包装袋、纸箱,食品加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许可范围从事进出口业务,肥料的批发与零售、货物运输,员工接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傅光明 实际控制人:傅光明、傅芬芳 注册资本:124,375.3169 万元 主营业务:畜、牧、禽、鱼、鳖养殖;茶果种植;混配合饲料生产;家禽屠宰、禽畜产品加工、鲜冻畜禽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浦城县海圣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浦城县万安乡万安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海军 实际控制人:薛华 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鸡油、鸡肉粉、鸡内脏粉、水解羽毛粉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告编号:2025-008 4.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中圣生物科技(浦城)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城县万安乡万新路 12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巧玲 实际控制人:郭伟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宠物饲料原料、水产功能性原料、复配特种水产诱食料加工及销售。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与会董事五人,关联董事傅芬芳、傅露芳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该议案还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在上述预计金额内的,不再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超出部分将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5-008 1.公司向银行新增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10,00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信用为公司办理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向关联方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福建省排污权指标金额计人民币 15,500.00 万元。 3.公司向关联方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金额计人民币 8,500.00 万元。 4.公司向关联方浦城县海圣饲料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金额计人民币 1,000.00 万元。 5.公司向关联方福建海圣饲料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金额计人民币 800.00万元。 6.公司向关联方福建日圣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金额计人民币 600.00万元。 7.公司向关联方中圣生物科技(浦城)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金额计人民币600.00 万元。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是合理的、必需的。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福建省圣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福建省圣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