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达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2025年03月31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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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燕大源达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度

      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

              兴荣华专字[2025]030 号

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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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

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关于秦皇岛燕大源达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兴荣华专字[2025]030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秦皇岛燕大源达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源达股份”)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兴荣华审字[2025]030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源达股份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总额
50,624,867.67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秦皇岛燕大源达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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