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8584 证券简称:新达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内蒙古新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 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内蒙古新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就被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2024 年和 2023 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7,020,801.36 元和-4,649,917.87 元,连续亏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529,458.72 元,实收股本总额 11,5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 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告编号:2025-011 二、监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监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基本情况,本着客观、真实、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形成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基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5】第 0814 号); 2、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内蒙古新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名国成报字【2025】第 0008 号) 内蒙古新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