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72914 证券简称:中集醇科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文件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就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对认购主体、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方式、支付方式、生效条件、限售安排、发行终止后的退款及补偿安排、违约责任条款及纠纷解决机制等作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合法、有效。 3、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拟与主办券商、募集资金存放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中协议范本的基本要求,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 公告编号:2025-018 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监督及责任追究均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5、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