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丹、刘济宁、艾晨、张磊、侯亦文
□申请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主体类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次申请挂牌的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
□其他
承诺事项 规范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履行期限类别 长期有效
承诺开始日期 2024 年 11 月 18 日
承诺结束日期 无
1、本人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
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构
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
经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或核心技术人员。
2、本人在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保证
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
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
相同或相似的、对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拥有与公
承诺事项概况 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组
织或关联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
任何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3、本人在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凡本人及
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
何可能会与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公司的要求,将该
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由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
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4、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公司
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承诺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 见强化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措施
承诺主体名称 房宗训、官国智、赵扬、房磊、张瑛、弓月中、虞莉娟、刘浩、张玉峰、
朱晓丹、刘济宁、艾晨、张磊、侯亦文
□申请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主体类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次申请挂牌的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
□其他
承诺事项 减少或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履行期限类别 长期有效
承诺开始日期 2024 年 11 月 18 日
承诺结束日期 无
1、截止本承诺出具之日,除已经申报文件中披露的情形外,本人及所投资
或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发生关
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
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
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3、本人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
承诺事项概况 及公司《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决不以委托管理、
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进行有损公司及其他股东的
关联交易。
4、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进行交易,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
责任。
本人在此确认,上述承诺的内容真实、充分和及时,且由本人自愿做出,
本人并无任何隐瞒、遗漏或虚假陈述。如因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本人愿
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 见强化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措施
承诺主体名称 房宗训、官国智、赵扬、房磊、刘浩、张玉峰、朱晓丹、刘济宁、艾晨、
张磊
□申请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主体类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次申请挂牌的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
□其他
承诺事项 股东自愿限售的承诺
承诺履行期限类别 长期有效
承诺开始日期 2024 年 11 月 18 日
承诺结束日期 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
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
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2、本人承诺,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份持有人发生变
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份限售规定。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承诺事项概况 份及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
定,并将严格遵守本人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及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上述股份锁定及流通限制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行。
3、本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
定,并将严格遵守本人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
承诺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 见强化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措施
承诺主体名称 房宗训、官国智、赵扬、房磊、张瑛、弓月中、虞莉娟、刘浩、张玉峰、
朱晓丹、刘济宁、艾晨、张磊、侯亦文
□申请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主体类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次申请挂牌的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
□其他
承诺事项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承诺履行期限类别 长期有效
承诺开始日期 2024 年 11 月 18 日
承诺结束日期 无
本人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
的规定,决不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1、要求公司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
2、要求公司代偿债务;
3、要求公司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资金给本人使用;
4、要求公司通过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本人提供委托贷款;
5、要求公司委托本人进行投资活动;
承诺事项概况 6、要求公司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7、要求公司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为本人提供资金;
8、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本人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9、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违反上述承诺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由本人
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在此确认,上述承诺的内容真实、充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