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泰:提供担保暨资产质押的公告

2025年04月01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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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31750        证券简称:华明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中山华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资产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中山华明泰科技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华明泰新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明泰)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6348.50 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10 年,并以公
 司持有的珠海华明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进行质押担保;公司部分股 东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子公司以其新材料助剂生产项目及其全 部上盖物(项目建成竣工、具备抵押条件后)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金额为 16348.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99.47%;
 股权质押担保金额为借款额度 1.5 倍 24522.7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 149.21%。具体以相关协议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单方面受益的关联交易,无 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0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华明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 年 11 月 22 日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新通路 139 号聚贤巷 317 房 6 号(集中办公区)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新通路 139 号聚贤巷 317 房 6 号(集中办公
区)

  注册资本:20,000,000 元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生产及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合成材料制造。

  法定代表人:王海

  控股股东:中山华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郭晓霞、郭向荣、杨剑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珠海华明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山华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0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0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0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0%

  2024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5.51%

  2023 年营业收入:0 元


                                                                          公告编号:2025-009

  2023 年利润总额:0 元

  2023 年净利润:0 元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2023 年未实际经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珠海华明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 16348.50 万元,其包含的授信品种全部为公司新材料助剂生产项 目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期限 10 年,并以公司持有的珠海华明泰新材 料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进行质押担保;公司及公司部分股东为本次融资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子公司以其新材料助剂生产项目及其全部上盖物(项目建 成竣工、具备抵押条件后)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为
 16348.50 万元;股权质押担保金额为借款额度 1.5 倍 24522.75 万元。具体以
 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资金需求,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挂牌公司 整体利益,具有必要性。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获得建设所需 资金,该事项不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的要求且风 险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获得资金,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5-009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金额/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

                                                    0            0%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24,522.75      149.21%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

                                            16,305.13        99.21%
 担保余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

                                                    0            0%
 担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0            0%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0            0%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0            0%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中山华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中山华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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