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35092 证券简称:钢银电商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和讨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该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的前提情况下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32 二、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进行,必要性和持续性的理由合理、充分,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投资者利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是在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进行的,必要性和持续性的理由合理、充分,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采购和供货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是在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进行的,必要性和持续性的理由合理、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公告编号:2025-032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担保的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持续发展,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等相关产品的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 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 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七、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业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能力,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该议案并 公告编号:2025-032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治、张国胜 2025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