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信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5年04月03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400176          证券简称:奇信 3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关于 2024 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提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3

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关于 2024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
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实际的财务状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白荣巅、刘昌明
                                                        2025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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