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是否存在差异,如有差异,请分析原因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公司名称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山河智能 未披露 5.76% 5.09%
开山股份 未披露 10.55% 13.22%
鑫磊股份 未披露 5.97% 6.36%
东亚机械 未披露 4.80% 4.56%
平均值 6.77% 7.31%
公司 6.32% 5.08% 4.43%
由上表可见,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山河智能、鑫磊股份及东亚机械相近,开山股份长账龄款项占比较大导致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较高,剔除开山股份后 2022 年末、2023 年末上述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 5.34%、5.51%,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十) 测算若按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的平均值计提坏账,对发行人
利润的影响,论证发行人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1. 测算若按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的平均值计提坏账,对公司利润
的影响
若公司自报告期期初按同行业可比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比例的平均值计提
坏账,对公司利润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同行业可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比公司按
组合计提 账龄 应收账款 测算应收 应收账款 测算应收 应收账款余 测算应收 应收账款 测算应收
坏账比例 余额 账款坏账 余额 账款坏账 额 账款坏账 余额 账款坏账
的平均值 准备 准备 准备 准备
4.25% 1 年以 7,701.53 327.32 9,564.82 406.50 10,368.23 440.65 4,600.23 195.51
内
9.00% 1-2 年 2,391.04 215.19 1,616.30 145.47 356.47 32.08 479.31 43.14
22.50% 2-3 年 284.65 64.05 26.10 5.87 133.48 30.03 69.34 15.60
60.00% 3-4 年 72.70 43.62 47.42 28.45 26.60 15.96
77.50% 4-5 年 21.67 16.79 21.21 16.44 23.38 18.12 49.00 37.98
100.00% 5 年以 24.75 24.75 19.03 19.03 0.00 0.00 5.50 5.50
上
合计 10,423.64 648.09 11,320.16 636.93 10,928.98 549.34 5,229.98 313.69
对净利润影响 -11.16 -87.59 -235.65
当期净利润 10,504.62 10,350.40 8,898.74
测算净利润 10,493.46 10,262.81 8,663.09
影响比例 -0.11% -0.85% -2.65%
由上表可见,经测算,报告期内若按同行业可比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比例的
平均值计提坏账,公司净利润金额变动比例分别为-2.65%、-0.85%、-0.11%,变
动比例很小、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小,假设补提坏账准备后公司净利润水平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
2. 论证公司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综上所述,公司坏账损失计提政策合理,符合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情
况,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山河智能、鑫磊股
份及东亚机械相近,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若按同行业可比公司按
组合计提坏账比例的平均值计提坏账对公司净利润影响很小。
公司已合理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率并准确计算账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主要客户信用状况良好,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计提比例处于合理范围内、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十一)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范围、核
查程序、核查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获取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表、账龄分析表和销售收入清单,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与营业收入变动的匹配性;
(2) 访谈公司销售负责人,了解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变动与经销商期末回款的变动原因;
(3) 分析公司四季度和 12 月份收入情况,并检查四季度主要境内直销及境
外客户的销售合同,结合收入确认时点、验收周期及结算条款、回款周期等信息分析第四季度收入金额对应收账款增加的影响;
(4) 获取公司期后银行对账单,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5) 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信用政策、信用期、回款周期、期后回款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账龄分布等况,并与公司相关信息进行比较;
(6) 取得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经销商及各期新增前五大经销商的经销协议,了解公司制定的信用政策和信用额度情况,分析经销商信用额度变动情况;
(7) 了解主要经销商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同类产品的付款条件和节点并与公司信用政策进行对比;
(8) 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分析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的原因;
(9) 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比例,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比例进行比对;
(10) 测算若按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的平均值计提坏账对公司利润
的影响,对比分析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谨慎合理、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变动系受市场环境变化、收入及客户结构变化及信用政策等因素引起的正常变动。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与自身营业收入变动基本匹配;
(2) 2022 年 12 月,受国内正式全面放开社会公共卫生管制措施的影响,部
分国内经销商未能按经销协议约定在年底及时结清当年度货款,导致 2022 年末境内经销商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具有合理性;
(3)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受第四季度境内直销收入及对应客户的信用期及回款周期共同影响,2022 年四季度部分境内直销客户销售规模较大且信用期较长、回款周期相对较长,系导致 2022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4)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受第四季度境内直销和境外收入及对应客户的信用期及回款周期共同影响,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未发生重大变动;
(5) 公司期后回款比例较高,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较快、收回情况较好,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合理水平,不存在异常情形;
(6) 公司对境内经销商信用额度为每年进行调整,存在提高或降低的情形,系信用额度根据经销商上年实际销售情况及业务量变动情况制定,属于合理变动,公司主要境外经销商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同一经销商或新增经销商异常提高信用额度的情形;
(7) 公司对经销商信用政策与经销商其他供应商的信用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不存在放宽付款条件以增加销售的情况;
(8) 受市场环境、业务模式及经营情况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有所波动,2023 年度均有所下降,具有合理性;
(9) 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山河智能、鑫磊股份及东亚机械相近,开山股份长账龄款项占比较大导致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较高,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10) 报告期内,若按同行业可比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比例的平均值计提坏
账,公司净利润金额变动比例很小、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小,假设补提坏账准备后公司净利润水平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合理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率并准确计算账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主要客户信用状况良好,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计提比例处于合理范围内、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关于螺杆机、柴油机的采购及存货情况
(1)采购螺杆机的合理性和采购柴油机的稳定性。根据申报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①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采购柴油机、钢材、螺杆机等产品,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比约85%-90%。②发行人主要产品包含螺杆机,2021年的前五大供应商中有两家向发行人销售螺杆主机,销售额合计6,455.22万元。③发行人各期向贸易类供应商采购额约2亿元,主要原因系钢材规格多、直接从境外采购柴油机进口手续复杂等原因,各期采购柴油机的采购占比约15%。请发行人:①说明自产主要产品螺杆机的背景下,向供应商采购螺杆主机的原因,螺杆机与螺杆主机的关系,发行人自产的核心零部件,是否采购螺杆主机后经简单组装后对外销售。②说明柴油机进口采购渠道是否稳定,国内供应情况,是否受出口国政策影响,客户是否指定发行人采购某类品牌或型号柴油机。
(2)库存商品占比高的合理性。根据申报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①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持有库存商品价值16,371.82万元,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