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仪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年04月08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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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5-039

证券代码:871108        证券简称:春晖仪表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春晖仪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邹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1,407,1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列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5-039

  公司董事、监事列席参加。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春晖仪表: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1,407,10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终止挂牌所需的申请文件的准备;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文件;

  3、批准、签署与本次终止挂牌有关的文件;

  4、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股票终止挂牌事宜进行沟通和磋商;

  5、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公司股份退出登记事宜;

  6、与股东就股权回购事宜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


                                                                          公告编号:2025-039

  7、办理与本次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事项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1,407,10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1.议案内容: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春晖仪表: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1,407,10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秀华、方俊


                                                                          公告编号:2025-039

(三)结论性意见

  春晖仪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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