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33967 证券简称:万极科技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万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万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申请 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并由母公司深圳市万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锋、孔新华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万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及期限以各方正式签署的生效法律文件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04 月 8 日,深圳市万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第十四条挂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由董事会审议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是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的担保金额超过挂牌 公告编号:2025-007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惠州市万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6 月 25 日 住所:惠州大亚湾西区龙盛三路 307 号 注册地址:惠州大亚湾西区龙盛三路 307 号 注册资本:1413.02 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转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纸制品的购销售及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服务。 法定代表人:孔新丽 控股股东:深圳市万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锋、孔新华,一致行动人为张运翔、深圳市景融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张锋先生是公司股东、公司的董事长;孔新华女士是公司副董事长,为张锋先生的配偶,两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6,665.55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5,870.54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795.01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88%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88% 2024 年 12 月 31 日营业收入:3,491.88 元 公告编号:2025-007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利润总额:226.64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利润:226.64 元 审计情况::子公司未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万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申请 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并由母公司深圳市万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锋、孔新华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万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母公司总资产的 2.38%。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作资金需求,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关联方通过担保方式对其提供支持,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有利于提高其运营能力及盈利水平,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本次担保对象经营正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被担保方为惠州市万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并由母公司深圳市万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锋、孔新华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万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提供担保,对公司其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该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及关联方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无偿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若该公司出现经营困难,不能如期偿还该笔借款,公司及关联方将承担代偿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07 本次对外担保不会对公司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金额/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 0 0%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500 2.69%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 0 0% 保余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0 0%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0 0%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0 0%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0 0%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万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万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