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36893 证券简称:超滤环保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西安超滤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西安超滤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3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并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轩锐妮、滕鹏、张艳艳、田媛媛、郑小东、赵梓言、 靳有琦7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于 2025 年 3 月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2025-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3 月 28 日 至 2025 年 4 月 6 日进行公示并向全体员工征求意见。截止公示期 满,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核心员工认定提出的异议。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同意董事会提名并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提名上述 7 名员工为公司 核心员工。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认定轩锐妮、滕鹏、张艳艳、田媛媛、郑小东、赵梓言、靳有琦 7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提名并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0 二、备查文件目录 《西安超滤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西安超滤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