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森信息: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

2025年04月10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31974        证券简称:维森信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关联交易事项一:

    2024 年 9 月 1 日,我公司与石践(鞍山融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人)签订
了《公司经营承包合同》,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将全资子公司鞍山融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减至 50 万元。

    2、将鞍山融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包给石践经营,期限为 5 年,经营期间
自负盈亏。

    3、承包期间不管公司是否营利,石践每年向维森公司缴纳 10 万元承包费及
上一年度营业额的 0.5%。

    截至披露日,维森公司已收到 50 万元经营保证金。承包期间融汇公司如果
发生亏损将从经营抵押金中扣除填补亏损,保证资产不减。

    关联交易事项二:

    我公司于2024年5月与辽宁屹鸿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
合同金额为 130.653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我公司预付了辽宁屹鸿大
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货款 1,306,530 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充确认子公司减资并签署<公司经营承包合同>》议案、《补充审议与辽宁屹鸿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公告编号:2025-01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其中《关于补充确认子公司减资并签署<公司经营承
包合同>》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辽宁屹鸿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三燕路与玉龙大街交叉路口南 160 米

    注册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三燕路与玉龙大街交叉路口南 160 米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安全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物联网应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潘俊屹

    控股股东:潘俊屹

    实际控制人:潘俊屹

    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维森(朝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法人曲春兵在辽宁屹鸿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参股 49%。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石践


                                                                        公告编号:2025-015

  住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西里锦绣天第 D 区 15-26 号

  关联关系:石践是鞍山融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确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级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事项一:

    2024 年 9 月 1 日,我公司与石践(鞍山融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人)签订
了《公司经营承包合同》,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将全资子公司鞍山融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减至 50 万元。

    2、将鞍山融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包给石践经营,期限为 5 年,经营期间
自负盈亏。

    3、承包期间不管公司是否营利,石践每年向维森公司缴纳 10 万元经营承包
费及上一年度营业额的 0.5%。

    截至披露日,维森公司已收到 50 万元经营保证金。承包期间融汇公司如果
发生亏损将从经营抵押金中扣除填补亏损,保证资产不减。

    关联交易事项二:

    我公司于2024年5月与辽宁屹鸿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
合同金额为 130.653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我公司预付了辽宁屹鸿大
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货款 1,306,530 元。


                                                                        公告编号:2025-015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一主要是为了保证风险可控,投资收益稳定,充分利用石践在海城地区拓展业务的能力和经营能力,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

    关联交易二属于日常关联性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范围内。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六、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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