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239 证券简称:晨科农牧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北晨科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湖北晨科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李燕萍、郑春美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燕萍,女,1965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外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2006 年-至今担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教育部委员。2023 年 10 月-至今担任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国家发改委的副会长。2018 年 10 月-至今担任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的副主任委员。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湖北省人力资源学会湖北省民政厅的副会长。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湖北省妇女人才促进会,湖北省妇联、湖北省科协的副会长。1986 年-至今就职于武汉大学教师职位,后任职教授、博士生导师等。 郑春美,女,1965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外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1986 年-至今就职于武汉大学教师职位,后任职教授、博士生导师等。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李燕萍、 郑春美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连续三 缺席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次未亲自出席或 董事 列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者连续两次未能 会会 东大会 事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出席也不委托其 议次 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他董事出席的情 数 况 李燕萍 8 7 1 0 否 0 郑春美 8 8 0 0 否 0 报告期内,公司未设立各专门委员会。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李燕萍、郑春美对公司 2024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 查验,共发表了 7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4 年 1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选举戴小方先生担任湖北 同意 月 16 日 第一次会议 晨科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戴小方先 生担任湖北晨科农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 任陈小林先生担任湖北晨科农牧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关于聘任陈小林先生担 任湖北晨科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推 荐公司职工张惠军作为本次工商 变更登记的代理人的议案》 2024 年 4 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月 18 日 第三次会议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关于预计 2024 年度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在额度内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 案》、《关于同意为子公司取得银 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同意为子公司取得融资租赁提供 担保的议案》、《关于同意为参股 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 于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 议案》、《关于同意注销湖北荷香 水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和太鲲粮 油(武汉)有限公司等两家子公 司的议案》、《关于新增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 年 7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晨科太鲲 同意 月 8 日 第四次会议 (福建)农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的议案》 2024 年 8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 同意 月 27 日 第五次会议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同 意为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 案》 2024 年 9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同意对参股公司益海晨科 同意 月 24 日 第六次会议 (福建)农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 2024 年 10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月 31 日 第七次会议 2024 年 12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湖北晨科农牧集团股份 同意 月 9 日 第八次会议 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 的<定向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现有股 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 事宜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关于因本次定向发行 增加注册资本以及增加经营范围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公司核心员工认定的议案》、《关 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计划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同意为 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独立董事任职期间: 1、不存在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 况; 2、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4、不存在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6、不存在开展现场检查的情况。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在 2024 年度履职过程中,我们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认真审阅和分析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在必要时直接向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询问和咨询,对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关键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2025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对公司、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全体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燕萍、郑春美 202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