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38162 证券简称:祥龙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祥龙嘉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苏州祥龙嘉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苏州祥龙嘉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编制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祥龙嘉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财锋 独立董事:梁叶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