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791 证券简称:鑫裕智造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30 日以直接书面送达会 议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齐义禧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关联方天津天使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拟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由公司关联方天使港(天津)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关联方天津天使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拟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 万元,由公司关联方天使港(天津)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齐仁祥、齐义禧、齐义乐、齐义金及其配偶李淑珍、刘桂芹、刘舒雅、范金亮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26)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齐义禧、齐义乐、齐义金、范金亮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天津天使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齐义禧、齐义乐、齐义金控制的公司,范金亮为齐义金的配偶。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为分包商天津汇吉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裕昌建设工程(天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分包商天津汇吉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裕昌建设工程(天津)有限公司拟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由公司为其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以及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天津汇吉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为裕昌建设工程(天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合计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 2,000 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齐义禧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齐义禧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齐义禧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2025-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齐义乐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齐义乐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齐义乐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2025-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齐义金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齐义金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齐义金女士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2025-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范金亮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范金亮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范金亮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2025-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赵阳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赵阳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赵阳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2025-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2025-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