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38791 证券简称:鑫裕智造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关联方天津天使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拟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 万元,由公司关联方天使港(天津)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齐仁祥、齐义禧、齐义乐、齐义金及其配偶李淑珍、刘桂芹、刘舒雅、范金亮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关 联方天津天使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拟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由公司关联方天使港(天津)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齐义禧、齐义乐、齐义金、范金亮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天津天使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是齐义禧、齐义乐、齐义金共同控制的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6 范金亮为齐义金的丈夫。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天使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11 日 住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弘程道 18 号 A3-1-102 注册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弘程道 18 号 A3-1-102 注册资本:1060 万元 主营业务:建筑劳务分包 法定代表人:胡玥铭 控股股东:天津东方以渔生产力促进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齐义禧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是否提供反担保:是 关联关系:天津天使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是齐义禧、齐义乐、齐义金共同控制的公司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19,963,743.46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16,018,804.40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3,988,217.84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80.24% 2025 年 2 月 28 日资产负债率:69.78% 2025 年 1-2 月营业收入:13,093,092.75 元 2025 年 1-2 月利润总额:813,186.19 元 2025 年 1-2 月净利润:813,186.19 元 公告编号:2025-026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关联方天津天使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拟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 万元,由公司关联方天使港(天津)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齐仁祥、齐义禧、齐义乐、齐义金及其配偶李淑珍、刘桂芹、刘舒雅、范金亮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由公司关联方天津天使港科技产业园服务有限公司为借款担保人提供相同金额的反担保。反担保内容为:如公司承担了还款责任,则公司关联方天津天使港科技产业园服务有限公司免除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鑫裕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同等金额的债务。天津天使港科技产业园服务有限公司和天津天使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齐仁 祥、齐义禧、齐义乐、齐义金共同控制的公司,截止 2025 年 2 月 28 日天津天使 港科技产业园服务有限公司对天津鑫裕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金额为20,038,991.83 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鉴于天津天使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分包商,且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具备偿还债务能力,该担保不会为公司带来重大风险。且本次担保事项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若保证人承担了还款责任,则同时免除同等金额对反担保人的债务,足以保障挂牌公司的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对天津天使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26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金额/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 6,852.00 19.55%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4,130.00 11.79%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 保余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2,910.00 8.30%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目录 《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