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裕智造: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5年04月11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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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838791        证券简称:鑫裕智造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6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791          鑫裕智造    2025 年 4 月 2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弘程道 18 号 A-13 公司 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关联方天津天使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拟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由公司关联方天使港(天津)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关联方天津天使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拟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 万元,由公司关联方天使港(天津)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齐仁祥、齐义禧、齐义乐、齐义金及其配偶李淑珍、刘桂芹、刘舒雅、范金亮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26)
(二)审议《关于公司拟为分包商天津汇吉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裕昌建设工程(天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分包商天津汇吉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裕昌建设工程(天津)有限公司拟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由公司为其提供房地产抵押担
保以及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天津汇吉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为裕昌建设工程(天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1,000万元,合计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 2,000 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027)
(三)审议《关于提名齐义禧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齐义禧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齐义禧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2025-028)
(四)审议《关于提名齐义乐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齐义乐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齐义乐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2025-028)

(五)审议《关于提名齐义金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齐义金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齐义金女士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2025-028)
(六)审议《关于提名范金亮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范金亮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范金亮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2025-028)
(七)审议《关于提名赵阳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赵阳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赵阳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2025-028)

(八)审议《关于提名刘正达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监事会提名刘正达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止,刘正达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换届公告》(2025-029)
(九)审议《关于提名刘玉琛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监事会提名刘玉琛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止,刘玉琛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换届公告》(2025-029)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现场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

(三)登记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弘程道 18 号 A-13 公司 6
  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齐义金 联系电话:022-28010182 传真:022-28010183 电子邮箱:qyjlzd1970@163.com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2、《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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