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3 万元按协议继续以现金或股权形式进行偿还,具体方式由双方后续确
定,经股权转让后,公司合计持有江西迪比科 26.36%的股权,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另外该协议约定豁免公司对江西迪比科的出资义务 2000 万元,视为公司已全部实缴出资到位,不存在应缴未缴款项。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暨签署<业绩补偿及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根据原《增资扩股协议》,公司与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比科”或“标的公司”)及其股东曾金辉和抚州若彦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彦公司”)协商一致,曾金辉和若彦公司应付公司业绩补偿剩余金额为 42,436,327.23 元,各方同意曾金辉将其持有的迪比科 10.73%股权转让给公司,折抵剩余全部业绩补偿款。
上述股权因公司对陕西通家担保等原因,于 2025 年 3 月 3 日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拍
卖,拍卖价款 1,083.23 万元。
4、应收深圳市盈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债权包及股权收益款
(1)本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与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控股”)
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深圳市盈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转让给盈峰控股。作为该转让交易的一
部分,盈峰智慧将部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其他应收款以人民币 41,995,423.10元转让给本公司,并约定此部分债权由盈峰智慧代收后向本公司支付。
(2)同时,本公司与盈峰智慧签订三份股权转让协议,分别约定将盈峰智慧持有的深圳市考拉超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望尘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易思博酷客科技有限公
司等三个公司的股权合计作价 54,623,769.00 元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已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完成深圳市望尘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并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将股权转让给苏州
富德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苏州富德博股权转
让款已收回,深圳市考拉超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易思博酷客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移手续尚未完成,本公司将其作为股权收益款核算。
(3)2023 年 12 月新海宜公司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将新海宜公司持有的深
圳市盈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5%股权和上述股权转让款第四期作价 8,900.00 万。公司根据上述协议进行了财务处理。
2024 年因对方未完全按照协议执行,新海宜提起诉讼,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已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受理。
2025 年 3 月 21 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股权转让款抵减盈峰集团损失后,
盈峰集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公司股权转让款 5,470.06 万元。
5、公司与兰红兵关于深圳市考拉超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
盈峰智慧于 2017 年与兰红兵及易思博网络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盈峰智慧将其持有的考拉超课公司 16.69%股权转让给兰红兵,兰红兵应支付股权转让款
44,490,338.4 元,2019 年 10 月 10 日盈峰智慧与本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该
44,490,338.4 元债权及利息转让给本公司,由于兰红兵未支付上述款项,本公司于 2020 年4 月份起诉兰红兵,并要求偿还债权及赔偿金,2021 年 10 月法院裁定本公司胜诉,并查封兰红兵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的房产,兰红兵与本公司均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后双方均申请撤诉,一审判决生效,公司正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期该事项无重大变化。
6、公司收到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
本公司在 2022 年 9 月 19 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税
务处理决定书》(苏园税稽处[2022]308 号),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查明涉嫌违法的
事实,公司于 2017 年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少交税款及滞纳金 27,006,715.25 元,本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缴纳了税金,进行了行政复议并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收到国家税务总
局江苏省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苏税复决字[2023]5 号),由于对前述《税务处理决定书》予以撤销,截至报告日仍未有最终决定。
7、 根据(2023)皖 01 民初 265 号判决书显示,新海宜公司及其子公司苏州海汇投资有
限公司需要与其他方共同承担回购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回购本金为 10,000.00 万元,回购利息利率为
10%,期限为自 2018 年 12 月 17 日至支付回购款之日(时间折算成年)。公司未对该事项
进行账务处理。公司持有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937%的股权
已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拍卖,拍卖价款 2,341.33 万元。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拍卖了公司持有的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北区 21031 号地块及
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拍卖价款为 5,570.74 万元。
8、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14 号),根据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因参与专网通信业务以及会计处理不当,新海宜公司 2014 年至 2019 年半年报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根据处罚决定,将专网通信业务利润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负债。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12,599,418.94 9,846,554.16
1 至 2 年 2,960,433.33 2,990,951.58
2 至 3 年 2,364,548.23 14,590,843.23
3 至 4 年 12,685,971.33 17,864,655.97
4 至 5 年 17,864,655.97 6,478,429.40
5 年以上 18,657,098.00 13,686,992.34
小计 67,132,125.80 65,458,426.68
减:坏账准备 49,318,638.55 42,470,974.29
合计 17,813,487.25 22,987,452.39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比例 计提比
账面价值
金额 (% 金额 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33,391,571.6 49.74 30,277,924.3 90.68 3,113,647.35
应收账款 5 0
其中:
单项金额重大单独 16,225,363.9 13,111,716.6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9 24.17 4 80.81 3,113,647.35
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3,740,554.1 50.26 19,040,714.2 56.43 14,699,839.9
的应收账款 5 5 0
其中:
组合 1:三大运营商 20,671,413.7 30.79 16,135,237.0 78.06 4,536,176.64
3 9
组合 2:其他通信客户 13,069,140.4 19.47 2,905,477.16 22.23 10,163,663.2
2 6
组合 3:LED 芯片客户
组合 4:其他客户
合计 67,132,125.8 —— 49,318,638.5 —— 17,813,487.2
0 5 5
(续)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比例 计提比
账面价值
金额 (% 金额 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28,669,970.4 43.80 23,742,298.8 82.81 4,927,671.59
应收账款 3 4
其中:
单项金额重大单独 16,225,363.9 11,297,692.4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9 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