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晶光电: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04月15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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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华兵    新增        核心员工            0                18,880          18,880

李建佩    新增        核心员工            0                17,860          17,860

 李宗    新增        核心员工            0                17,860          17,860

张庆江    新增        核心员工            0                17,860          17,860

牛二锋    新增        核心员工            0                17,860          17,860

张春宇    新增        核心员工            0                17,860          17,860

王伟峰    新增        核心员工            0                17,860          17,860

 刘璟    新增        核心员工            0                17,860          17,860

牛照旺    新增        核心员工            0                17,860          17,860


  龙幸伟    新增        核心员工            0                17,860          17,860

核心员工的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宿海、孔海波、张欣华、于德龙、牛涛等 42 人为 公司核心员工,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 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至 2024 年 6 月 16
 日通过公司公告栏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为 10 天。截至公 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未对提名上述 42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提出异议。

    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确定对本次提名的核心员工无异议。
    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
 议案》,同意认定宿海、孔海波、张欣华、于德龙、牛涛等 42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 42 名核心员工,能够吸引和保留优秀的人才,鼓励和稳定对公司发展具有核
 心作用的员工,更好的促进和保证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截 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具体人员未出现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治理架构方面,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各位董事勤勉尽职履行董事职责。

    信息披露方面,公司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的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取信息。

    公司已有的治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信息披 露制度》、《关联交易制度》、《担保管理办法》、《总经理工作细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董事长专题会议工作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2024 年,公司根据《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台账 2023-2025 年》等要求,制定《董事会运行评价
 办法》《子公司董事评价办法》《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办法》《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三重一 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体系。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1、业务独立性

    本公司主要从事人造石英晶体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它企业目前均未从事相关的业务。本公司具有完全独立的业务运作系统,同时主营业务收入 和利润不依赖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2、人员独立性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公司在劳动、 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没有在控股股东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和领取报酬。

    3、资产独立性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它企业不存在占用公 司的资金、资产和其它资源的情况。

    4、机构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备的治理结构,建立了符合公司自身发展需求、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完整的经营管理机构,该等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独立行 使自己的职权。公司自设立以来,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完全独立,不存在与股东混合经营的情形。
    5、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相关人员均未在任何其他单位兼职。根据现行会计 制度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建立了独立的财务 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已开设单独的银行账户,未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共用账户。 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混合纳税 现象。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1、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公司建立了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 政策、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借款规定、资金管理制度、报销规定、合同管理等内容。 生产过程及财务核算采用 ERP 软件,每个过程都设有严格的授权、审批、执行、检查等流程,确保财 务信息的准确性,定期盘点资产,防止资产流失。

    2、风险识别与评估,公司紧紧围绕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 险、法律风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并对风险采取措施和控制,在一定程度 上防范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公司在资金管理、员工报销、对外付款、开票流程、公章使用及票据管理、 往来账务管理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有效的防止财务风险;公司通过流程梳理及内部审 计,发现流程风险并及时改进。

    3、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提高经营效率、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的效果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 可能导致的财务和经营风险。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相关的 议事规则和授权规定,三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权;公司管理层对规范运作的意识较强,从公 司实际需要出发,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

 制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的,也符合公司自身的实际管理要求,在报告期内未发现管理制度重大缺陷。公司将根据经营 状况的变化和公司发展情况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XYZH/2025BJAA10B0406

 审计机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5 年 4 月 15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薛树芳                  肖毅

                                      1 年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是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12

                            审计报告

                                                                    XYZH/2025BJAA10B0406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晶光电”)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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