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
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七) 租赁
租赁是指本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设备和房屋建筑物。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后续计量
本公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八)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1. 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会计政策变更。
2. 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会计估计变更。
3.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影响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前期差错更正。
四、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应税收入按 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
增值税 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13%
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20%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7%计缴。 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3%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地方教育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2%
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
济源石晶光电频率技术有限公司 15%
新疆可克达拉石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
(二) 税收优惠
根据《河北省认定机构 2024 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一批补充备
案名单,本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413005040,有效期三年。本期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子公司济源石晶光电频率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取得
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下发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1000831,有效期三年,本期执
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子公司新疆可克达拉石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税务总
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
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6 号)小微企业的认定,本期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 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 2024 年 1
月 1 日,“年末”系指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年”系指 2024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上年”系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除另有注明
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货币资金
1. 货币资金余额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82,625,480.98 183,021.78
其他货币资金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9,397,185.65 6,688,201.08
合计 92,022,666.63 6,871,222.86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2.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
无。
(二)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坏 坏
票据种类 账面余额 账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 账面价值
准 准
备 备
银行承兑汇票 10,338,047.8 10,338,047.83 6,957,066.65 6,957,066.65
3
商业承兑汇票 2,552,006.07 2,552,006.07 3,479,896.51 3,479,896.51
合计 12,890,053.9 12,890,053.90 10,436,963.16 10,436,963.1
0 6
2. 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种类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4,784,818.69 3,937,380.47
商业承兑汇票 1,505,220.04
合计 4,784,818.69 5,442,600.51
(三)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
账龄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0-6 个月 34,594,906.28 29,851,594.14
7-12 个月 3,774,090.03 1,011,186.95
1 年以内小计 38,368,996.31 30,862,781.09
1-2 年 21,000.00 65,900.88
2-3 年
3-4 年
4-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