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魄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04月16日查看PDF原文
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
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4、预计负债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
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
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
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
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
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
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
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
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
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
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
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
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
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
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
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
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
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
其一在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另一在本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
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
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
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
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
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
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
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2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
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
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
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
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
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
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
注三、18“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
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27、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销售电子产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在商品已经发出并收到客户的签收单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本公司向客户技术人员外派服务、软件定制开发和 IT 运维服务等,因在本公司履约的
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为产出法,具体以劳务接受最终确认的完工单为依据确认相应的劳务收入。

    28、合同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
产。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之外
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
当期损益。

    2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
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
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
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
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
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
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
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
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
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
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
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
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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