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3: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04月17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400102        证券简称:康得 3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梁振东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的董事 5 人(含独立董
事 3 人参与表决)。会议由梁振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因公司已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并指定了管理人,公司已将本议案提交管理人,后续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弃权原因:因董事邬兴均先生未提交会议表决文件,公司不掌握其表决意见,也不掌握其是否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表决情况:

  因公司已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并指定了管理人,本议案尚需提交管理人,后续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因公司已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并指定了管理人,公司已将本议案提交管理人,后续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处理。公司报告期内的独立董事王筱楠、梁振东、冯凯燕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
报告》,述职报告全文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弃权原因:因董事邬兴均先生未提交会议表决文件,公司不掌握其表决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表决情况:

  因公司已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并指定了管理人,本议案尚
需提交管理人,后续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4 年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弃权原因:因董事邬兴均先生未提交会议表决文件,公司不掌握其表决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财务会计报告。因公司已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并指定了管理人,公司已将本议案提交管理人,后续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弃权原因:因董事邬兴均先生未提交会议表决文件,公司不掌握其表决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表决情况:

  因公司已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并指定了管理人,本议案尚需提交管理人,后续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第五节公司治理之三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因公司已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并指定了管理人,公司已将本议案提交管理人,
后续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弃权原因:因董事邬兴均先生未提交会议表决文件,公司不掌握其表决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表决情况:

  因公司已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并指定了管理人,本议案尚需提交管理人,后续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因公司已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并指定了管理人,公司已将本议案提交管理人,后续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弃权原因:因董事邬兴均先生未提交会议表决文件,公司不掌握其表决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凯燕、梁振东、王筱楠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表决情况:

  因公司已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并指定了管理人,本议案尚需提交管理人,后续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确认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因公司已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并指定了管理人,公司已将本议案提交管理人,后续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弃权原因:因董事邬兴均先生未提交会议表决文件,公司不掌握其表决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凯燕、梁振东、王筱楠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表决情况:

  因公司已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并指定了管理人,本议案尚需提交管理人,后续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确认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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