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一、业务或商品类型
主营业务: 40,271,185.27 23,130,059.39 48,258,955.12 26,512,219.42
其中:税务咨询服务 40,021,562.77 23,018,244.54 47,653,011.70 26,253,822.74
税务培训服务 249,622.50 111,814.85 605,943.42 258,396.68
合计 40,271,185.27 23,130,059.39 48,258,955.12 26,512,219.42
二、按经营地区分类 40,271,185.27 23,130,059.39 48,258,955.12 26,512,219.42
其中:境内 40,271,185.27 23,130,059.39 48,258,955.12 26,512,219.42
合计 40,271,185.27 23,130,059.39 48,258,955.12 26,512,219.42
5、投资收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 131,724.65 202,371.01
存款产生的收益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2,342,136.66 15,284,385.4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04,278.52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合计 22,578,139.83 15,486,756.41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5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规定,报告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发生情况如下(收益以正数列示,损失以负数列示):
项目 本期金额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369,707.00
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37,591.50
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7.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8.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9.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1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12.债务重组损益
13.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14.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15.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16.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的损益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8.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19.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20.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21.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70,447.21
22.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336,851.29
23.减:所得税影响额 89,301.17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47,550.12
项目 本期金额
24.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247,550.12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5 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2024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5.76 5.4457 5.44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55.26 5.3962 5.3962
股东的净利润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 影响金额
项目名称
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
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该规定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规定了“关于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
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等内容,该解
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了“关于
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
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
会计处理” 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目前公司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也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 溯调整,上述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369,707.00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
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
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37,591.5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70,447.21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36,851.29
减:所得税影响数 89,301.1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47,550.12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