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89,213.34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583,227.9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305,985.43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305,985.43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2024 年度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51 -0.07 -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0.98 -0.03 -0.03
股东的净利润
(2)2023 年度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76 0.21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8.03 0.21 0.21
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名称:唯实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 4 月 17 日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指标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销售费用 17,226,006.73 16,583,359.37
营业成本 138,385,221.38 139,027,868.74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
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
释 17 号的规定。执行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及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涉及将 2023 年度的保证类质保费用 642,647.36 元
调整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 为 0。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154,335.72
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3,383,487.00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7,258,297.4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7,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2,932.82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889,213.34
减:所得税影响数 -583,227.9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305,985.43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