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1584 证券简称:雷博司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上海雷博司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3:0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5-011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584 雷博司 2025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将聘请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见证。
(七)会议地点
公司视频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董事会提交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监事会提交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董事会提交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雷博司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
公告编号:2025-011
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以及《上海雷博司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4)。
(五)审议《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雷博司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雷博司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雷博司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郑增定、张云根、郑盛方、郑可增、上海雷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告编号:2025-011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者身份证办 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12:30-13: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视频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霜竹路 4899 号办公楼 4 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9019059 传真:021-69019111 联系人:蔡丹敏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雷博司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雷博司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雷博司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