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等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力和义务,各项工作的决策与执行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开展,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治理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规范运作水平,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年度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则制度构成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管理运营。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并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销售、财务系统,依照法定经营范围独立从事经营管理活动。公司主要从事收集并利用垃圾填埋气等富含甲烷的气体进行发电,公司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生产要素,顺利组织和实施经营活动。公司在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方面,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重大或频繁的关联方交易。
2.公司资产独立
股份公司成立后,根据各发起人签订的《发起人协议》和中审华寅出具的股改《验资报告》,发起人与原有限公司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投入股份公司的出资已经全部投入并足额到位。股份公司承继了原有限公司的各项资产权利和全部生产经营业务,并拥有上述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侵占的情形。同时,公司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3.公司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系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产生,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人事任免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符合《公司法》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有关规定。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的财务人员也未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建立了规范、健全的劳动、人事、工资等人事管理制度,与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工资单独造册、单独发放。公司不存在因社保缴纳受到国家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4.公司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人员全部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公司在银行开立了独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纳税情形。
5.公司机构独立
公司自设立以来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聘请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各自的权利、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各职能部门在公司管理层的领导下依照部门规章制度独立运作,不存在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混合运作的情况,不受任何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控制或干预,具备完全的独立性、完整性。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同时公司将根据发展情况,不断更新和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公司健康平稳运行。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具体细节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确开展会计核算工作,有效的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严格贯彻和落实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有序工作、严格管理,继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持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严格按照《年度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有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年度报告会计差错、重大遗漏信息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在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未出现重大缺陷。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利安达审字[2025]第 0042 号
审计机构名称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审计报告日期 2025 年 4 月 18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王新宇 蔡智
3 年 3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8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10
审 计 报 告
利安达审字[2025]第 0042 号
中技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技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能源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中技能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技能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计提
1、事项描述
如附注五、3 所示,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53,537,612.10 元,
减值准备 16,982,097.62 元,占贵公司 2024 年末总资产的 22.17%,应收账款账面价值重
大。由于上述应收账款的价值重大,并且减值准备的计提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和假设,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客户历史还款情况、信用状况、行业情况及前瞻性信息等,因此我们将该事项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计提,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评价及验证了贵公司管理层在对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方面的关键控制;
(2)与管理层讨论预期信用损失政策,评价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充足性,包括评价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所使用的方法的恰当性;
(3)对于单项评估计提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做出估计的依据及合理性;
(4)对于按组合计提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确定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5)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管理层记录的金额进行了核对;
(6)重新计算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复核数据的准确性;
(7)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对应收账款余额的可收回性评估的合理性。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我们确定不存在其他需要在我们的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四、其他信息
中技能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2024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
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技能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