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秘
书
杨宏 董 男 1970 年 2024 年 2027 年 0 0 0 0%
事、 3 月 11 月 15 11 月 15
副总 日 日
经理
张立 监事 男 1982 年 2024 年 2027 年 3,348,70 0 3,348,701 4.92%
伟 会主 7 月 11 月 15 11 月 15 1
席 日 日
胡盛 职工 男 1973 年 2024 年 2024 年 0 0 0 0%
监事 4 月 11 月 15 12 月 23
日 日
施慧 职工 女 1973 年 2024 年 2027 年 0 0 0 0%
监事 4 月 12 月 24 11 月 15
日 日
张剑 监事 男 1976 年 2024 年 2027 年 25,799 0 25,799 0.04%
光 3 月 11 月 15 11 月 15
日 日
肖蓉 董 女 1976 年 2024 年 2027 年 0 0 0 0%
事、 6 月 11 月 15 11 月 15
财务 日 日
负责
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无关联关系。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 期末职务 变动原因
胡盛 职工监事 离任 职工监事 个人原因
施慧 无 新任 职工监事 原职工监事离职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施慧,女,198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2 月,在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会计;2013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
在沈阳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任会计;2016 年 1 月至 2021 年 3 月,在辽宁赛沃斯节能技术
有限公司任会计; 2021 年 4 月至今担任中创清洁能源发展(沈阳)股份有限公司会计。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行政管理人员 12 0 1 11
销售人员 2 0 0 2
技术人员 10 0 1 9
财务人员 8 0 1 7
生产人员 32 0 8 24
员工总计 64 0 11 53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0 0
本科 14 11
专科 21 17
专科以下 29 25
员工总计 64 53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员工薪酬政策
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完整的薪酬体系。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地方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公司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社会保险政策,按照员工月薪的一定比例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培训计划
公司一直重视对员工进行持续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在职人员业务培训、管理者提升培训等,努力提升人力资源的竞争力。
3、离退休职工人数情况
公司不存在承担离退休人员薪酬的情况。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了公司的规范运营,明确了内部职能分工和监管,促进了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了客户、投资者、股东及公司相关利益方的权益,增强了公司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各项其他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各司其职,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监管机构出台的新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适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发展。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独立运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
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公司在业务上独立于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经营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
公司作为清洁能源应用服务商,主要面向大型能耗企业提供清洁能源改造解决方案。根据公司的说明以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声明,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未消除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关联交易。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销售系统,能够独立进行经营,其业务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自身经营,不存在需依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才能经营获利的情况。
2、资产独立
公司是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有限公司所有的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全部由股份公司继承,确保股份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具备与经营有关的配套设
施。公司不存在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公司主要资产均合法拥有,不存在权属纠纷,公司业务和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资产的权属完全由公司独立所有,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的情况,公司资产具有独立性。
3、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和任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人事任免的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等均是公司专职人员,且在本公司领薪;公司的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及关联公司严格分离,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
4、机构独立
公司已经建立了适应自身和市场需要的经营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制度,具有健全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下设行政部、计划部、技术部、证券部、财务部,并制定了较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分工明确且在人员、办公场所和制度管理等各方面完全独立,不存在与各股东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5、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设账户,独立进行税务登记并依法独立纳税。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财务部门业务开展的情况。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均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决策,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未出现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形。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