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议事以及表决程序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股转系统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相关负责人都已做到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1、业务独立
公司的主营是教育信息化产品研发与销售,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和服务业务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公司具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要素。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并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已承诺不经营与公司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综上所述,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业务独立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2、资产独立
公司合法拥有完整的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所需要的经营场所、设备、商标、软件著作权等资产。公司没有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及股东下属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的行为,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经营场所、设备、商标、软件著作权等资产的情况。
3、人员独立
公司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独立的人事、工资和福利制度,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研发技术人
员、工程技术人员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不存在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任除董事、监事之外其他职务及领取薪酬的情形。公司的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在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公司服务,未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4、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并进行了适当的分工授权,拥有比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与会计核算体系。公司已开立了独立的银行基本账户,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与股东单位无混合纳税现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独立作出财务决策,财务人员无兼职情况。
5、机构独立
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关联企业在机构上完全独立。公司具有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设有研发、销售、财务等职能管理部门。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机构设置方案不存在受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的情形。公司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董事参与公司的管理,并不直接干预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不存在公章的盖章时间早于相关决策审批机构授权审批时间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出纳人员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情形。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 其 他 事 项 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XYZH/2025NJAA2B0077
审计机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南京市山西路 128 号和泰国际大厦 7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5 年 4 月 23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 石柱 罗玲
年限 2 年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11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5
审计报告
XYZH/2025NJAA2B0077
南京光辉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光辉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南京光辉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光辉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南
京光辉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
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南京光辉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所述,南京光辉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产生的经营现金流能力较弱,短期内资金储备不足,需要通过融资或股东借款解决,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五所示的其他事项,存在可能导致对南京光辉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 其他信息
南京光辉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南京光辉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南京光辉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南京光辉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南京光辉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南京光辉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
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
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
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
能导致对南京光辉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
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
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
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南京光辉公司不能持续经
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
事项。
(6) 就南京光辉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
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
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石柱
中国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