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杨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5年04月24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5297        证券简称:东杨新材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无锡市东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8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297          东杨新材    2025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朱春雨、葛畅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会通路 99 号三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编制了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市东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无锡市东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2025-009)。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92,839,304.65 元。截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总股本为 31,15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31,150,000 股为基
数,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0 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 31,150,000 股。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 发布的《无锡市东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七)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预计单笔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或合并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 8,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 发布的《无锡市东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八)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17 时 00 分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会通路 99 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会通路 99 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联系人:沈凤良  联系电话:0510-88586041-6111
(二)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市东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无锡市东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无锡市东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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