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努力积极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推进、构 建及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治理机制给所
有股东提供了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公司能够确保全体股东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享有平等地位,保证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制定 了投资管理、风险控制、财务管理、信息披露、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一系列公司基本管理制 度及管理制度细则,公司严格按管理制度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及风险控制。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共召开 3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监督事项无意见。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 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
本公司业务结构完整,自主独立经营,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 争关系,公司业务独立。控股股东杨健先生虽兼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但本着促进公 司有效、持续经营发展的目标,公正、公允的行使相关的权利,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
2、人员独立
公司在劳动关系、人事及薪资管理等各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产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商 标、非专利技术、发明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4、机构独立
公司拥有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独立的组织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控制 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等情况。
5、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体系,配备了相应的财 务人员,建立了独立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和会计核算体系;公司独立在银行开设了银行账 户,不存在资金或资产被控股股东或其他企业任意占用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 法独立纳税,财务独立。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对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重大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自我检查和评 价。公司以上内部管理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持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水平。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
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中兴华审字(2025)第 014893 号
审计机构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5 年 4 月 23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侯为征 肖东才
1 年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是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28 万元
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25)第 014893 号
金润方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金润方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润科技”)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金润科技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金润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事项描述
本报告期内金润科技收入确认政策及收入金额信息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注释 25 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25”所述收入金额。金润科技 2024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5,147.79 万元,主要为电子招投标软件产品销售收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费和招投标软件运行维护收入、电子保函平台服务和大数据技术服务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金润科技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收入的确认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收入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 了解、评估金润科技对销售审批至销售收入入账的销售流程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 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估金润科技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 执行细节测试,查看公司的进销存系统,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完工验收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 对主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收入及期末应收余额等信息,并对期后回
款进行了查验;
(5)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金润科技的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四、其他信息
金润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金润科技 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金润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金润科技、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金润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
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金润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金润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金润科技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 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 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 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