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日向浙江高院提出申请,将华利公司由被告身
份变更为共同原告身份参与本案诉讼,浙江高院裁
定予以准许。经过两次庭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2022)浙民初 1 号已做出一审判决,
本判决结果如下:一、被告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
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
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42198223.1 元及
相应的利息(自 2018 年 11 月 26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
利率计算,之后的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清
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
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
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723300 元,由
原告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负担 470000
元,由被告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1253300 元。案件保全费 5000 元,鉴定费 600000
元,均由被告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
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
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
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
媒有限公司不服以上判决,2023 年 7 月 18 日向最
高人民法院上诉,经审理,最高院下达(2023)最
高法民终 24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 1253300 元由不二文化传媒
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执行情况:至本年报披露之日,因本案强制执行
中,不二公司账户无余款,公司正在申请追加股东
吴秀波为执行人。
2020 年 1 月 3 日的《中 被 业务 否 85,300,000 是 1.案件进展:一审判决,二审最高院为终审判决。
国证券报》、巨潮资讯 告/ 合同 一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2018)苏民初 2 号
网上刊登的《关于全资 被 纠 《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 2016 年 6
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 申 纷。 月 30 日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与东阳盟将
展公告》(公告编号: 请 威签订的《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合同》;(二)
2020-001)。 人 东阳盟将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省
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1.6 亿元;(三)
驳回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
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
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案件受理费 1045800 元,诉讼保全费 5000 元,
共计 1050800 元,由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负担。二审最高院(2020)最高法民终 619 号判决
如下:一、维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
初 2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解除 2016 年 6 月 30
日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与东阳盟将威影
视文化有限公司签订的《电视节目播放权有偿许可
合同》;二、撤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
民初 2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及第三项,即:东阳盟将
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向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1.6
亿元及驳回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
诉讼请求;三、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
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8534 万元;四、驳回江苏省广
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
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