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346 证券简称:汾西电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中船汾西电子科技(山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5 年发 2024 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 购买元器件、部件、 1,460,000 510,267.52
料、燃料和 动力费和接受劳务
动力、接受
劳务
出售产品、 出售仪器仪表及充 6,600,000 572,265.58 业务扩大
商品、提供 电桩等产品并提供
劳务 服务
委托关联方 0 0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方 0 0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厂房、设备租赁 440,000 341,138.26
与财务公司贷款、存 27,000,000 9,816,674.01 预计金额为其他交易类
其他 款 及存款利息收 别额度上限,实际发生金
入、年度 授信额度 额以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确定
其他 其中:日最高存款余 10,000,000 8,060,902.01
额
其他 其中:贷款额度 10,000,000 0
其他 其中:年度授信额度 7,000,000 1,755,772.00
合计 - 35,500,000 11,240,345.37 -
(二) 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船舶集团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北路 131 号
注册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北路 13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卫华
2.名称:中船皆利气体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横河西一巷 36 号
注册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横河西一巷 36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永茂
3.名称:中船汾西船舶电气(山西)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北路 131 号
注册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马练营西路 280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永茂
4.名称:山西汾西富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北路 129 号 19 幢 1-3 层
注册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北路 129 号 19 幢 1-3 层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 正
5.名称: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镇东方红大街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镇东方红大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田宏伟
6.名称:北京舰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双泉堡甲 2 号院 14 号楼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双泉堡甲 2 号 14 号楼 207、208 房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段增
7.名称:中国船舶信息研究中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科荟路 55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科荟路 55 号
企业类型: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陈书海
8.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十二研究所
住所: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西城办金城路西段
企业类型:事业单位
法人代表:宇文建鹏
9.名称: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 号 2 层、3 层、6 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 号 2 层、3 层、6 层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胜
(三)关联关系
1.中国船舶集团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11.5111%股份,与公司构成关联方。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中船皆利气体科技(山西)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汾西机电有限公司持股
31.4%的公司,山西汾西机电有限公司对其有重大影响。同时,公司董事长担任中船皆利气体科技(山西)有限公司董事长,故中船皆利气体科技(山西)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中船汾西船舶电气(山西)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汾西机电有限公司持股
40%的公司,山西汾西机电有限公司对其有重大影响。同时,公司董事长担任中船汾西船舶电气(山西)有限公司董事长,故中船汾西船舶电气(山西)有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4.山西汾西富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构成公司关联方。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5.重庆重齿箱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其他企业。公司的控股股东山西汾西机电有限公司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同时,公司董事长担任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故重庆重齿箱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6.北京舰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七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七环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企业(全资)。公司的控股股东山西汾西机电有限公司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故北京舰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7.中国船舶信息研究中心(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其他企业。公司的控股股东山西汾西机电有限公司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故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研究院关联方。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8.中国船舶集团公司第十二研究所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山西汾西机电有限公司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三级子公司,故中国船舶集团公司第十二研究所构成公司关联方。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9.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山西汾西机电有限公司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三级子公司,故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0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秦建斌、马原青、高文斌为股东山西汾西机电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集团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委派的董事,关联董事秦建斌、马原青、高文斌应回避表决。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协议协商、合理确定的。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照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在预计的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应的各项业务开展的进程需要,签署具体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本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与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中船汾西电子科技(山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中船汾西电子科技(山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