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力低碳: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04月25日查看PDF原文
     2025/7/2        否

 江耀纪                  8,000,000.00          2024/6/17          2025/6/16        否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
                                                                              完毕

江耀纪                  5,000,000.00          2024/9/26          2025/9/25        否

江耀纪                  5,000,000.00        2023/10/30        2026/10/30        否

江耀纪                  5,000,000.00          2024/2/29          2025/2/28        否

江耀纪                  8,000,000.00          2024/2/1          2029/2/1        否

江耀纪                  2,187,134.40          2024/4/12          2025/4/12        否

 (3)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关联方          拆入/拆出  上年年末余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额

江耀纪                    拆入    1,550,000.00  8,882,991.00  9,627,980.00    805,011.00

深圳市天玑投资有限公司    拆入    1,000,000.00                              1,000,000.00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本公司本期关键管理人员 6 人,上期关键管理人员 6 人,支付薪酬情况见下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 241,999. 92                      1,236,493.26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应付款项      深圳中兴节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            435,000.00

其他应付款    江耀纪                                      805,011.00          1,550,000.00

其他应付款    深圳市天玑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          1,000,000.00

      十、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的承诺事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未决诉讼、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54,371.6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123,727.04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                    -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债务重组损益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33,946.55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

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                    -

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3,470.2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265,515.47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39,827.32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25,688.15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

                          合计                                      225,688.15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5              0.03              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36              0.02              0.02
股东的净利润

                                          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2 日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指标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营业成本        55,876,687.18    56,100,941.48

 销售费用          1,150,506.09      926,251.79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
 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 执行。

    解释第 18 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
 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 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 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 2024 年度起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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