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潘政强 董事 男 1958 年 2023 年 1 2026 年 1 4,097,600 0 4,097,600 8.1092%
10 月 月 5 日 月 5 日
张荣华 董事、 男 1980 年 2023 年 1 2026 年 1 52,000 0 52,000 0.1029%
副总经 1 月 月 5 日 月 5 日
理、财
务负责
人
暴建龙 董事 男 1981 年 2023 年 1 2026 年 1 185,020 0 185,020 0.3662%
1 月 月 5 日 月 5 日
张延光 董事、 男 1976 年 2023 年 1 2026 年 1 0 0 0 0%
副总经 10 月 月 5 日 月 5 日
理
刘佳辉 董事 男 1961 年 2023 年 1 2026 年 1 798,980 0 798,980 1.5812%
3 月 月 5 日 月 5 日
刘佳辉 董事会 男 1961 年 2023 年 12 2026 年 1 798,980 0 798,980 1.5812%
秘书 3 月 月 25 日 月 5 日
王宇 监事会 男 1982 年 2023 年 1 2026 年 1 65,000 0 65,000 0.1286%
主席 8 月 月 5 日 月 5 日
常丽萍 监事 女 1978 年 2023 年 1 2026 年 1 103,319 -200 103,119 0.2041%
6 月 月 5 日 月 5 日
唐超 职工代 男 1984 年 2023 年 1 2026 年 1 0 0 0 0%
表监事 4 月 月 5 日 月 5 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关系:潘政刚、潘政强为兄弟关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关系:潘政刚、潘家忠、潘政强、潘正
林、潘政军五人是兄弟关系,潘政刚、潘家忠、潘政强、潘正林、潘政军与潘宇峰是叔伯侄子关系,潘政刚、潘家忠、潘政强、潘正林、潘政军、潘宇峰六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管理人员 5 5
行政人员 17 1 16
销售人员 3 3
技术人员 29 29
生产人员 5 1 6
财务人员 5 5
员工总计 64 1 1 64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1 1
硕士 5 5
本科 24 24
专科 22 23
专科以下 12 11
员工总计 64 64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薪酬政策:薪酬政策的制定与企业战略和经营目标相结合,更大限度的激励企业员工。薪酬结构设计上采用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形式,浮动工资随职务级别增加比例不断加大,实现压力自上而下的传导,提高企业管理效能。
培训计划:培训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两部分,外部培训实现与专业培训机构和高校合作方式,使企业员工的技能水平跟得上时代发展。内部培训通过内训师团队组建,丰富内训内容,使得内训内容更切合实际,进而提高员工综合能力。
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报告期内,没有需要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 年,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处理,交易程序合规、合法,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且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无其它任何异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了完全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
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风险。
(一)业务独立
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为水利信息化相关软件及硬件的产品销售、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提供水利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标准制定、咨询论证、项目实施、产品提供与售后服务等。公司独立的业务经营体系,拥有独立的业务流程,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生产要素,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不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也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公司的业务独立。
(二)资产独立
公司合法拥有与日常经营有关的经营场所以及专利、软件著作权、域名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以公司资产、权益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以及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完整地拥有其生产经营所需的相关资产,与股东的资产权属关系界定明确,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赖。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本公司资产独立。
(三)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在劳动、人事、工资管理等方面均完全独立。公司设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独立进行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未在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处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本公司的人员独立。
(四)财务独立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运作。公司具有独立银行账号,并依法独立核算并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