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森林业: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04月25日查看PDF原文
9 月    8 月 23 8 月 22

                            日      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公司股东漆荣、吴笛、吴忠心、梁静、程罡、耿杰为一致行动人,其他人无关联关系。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          期末职务            变动原因

    何清          监事主席          离任                                  去世

    陈建新          董事            离任                                工作变动

    耿杰            董事            新任            监事主席            工作变动

    程罡                            新任              董事              工作变动

    黄斌                            新任              董事              工作变动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黄斌,男,汉族,1980 年 7 月出生,福建南安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福建省永安
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森林经营分公司生产科科长、经理助理、副经理等职务,现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森林经营分公司经理,中林(永安)森林经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永安佳盛伐区调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经理。

    程罡,男,汉族,1980 年 9 月生,中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12--1996.08
海军 38504 部队警卫员;1996.08--1999.12 海军 38603 部队通讯员;2000.03--2005.03 中国联通武汉分公
司代理商;2001.03--2003.04 北京军地专修学院市场营销大专毕业;2005.03--2022.11 湖北九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职员、综合事务部主管、总经理助理;2022.11--今湖北丽国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监总经理。

    耿杰,男,汉族,1958 年 9 月生,中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1 年 7
月毕业于湖北省武昌林业学校营林专业,取得大专学历。1981 年 8 月至 1994 年任职于省木材公司会计、
财务科长、企业管理部经理、副总会计师;1994 年至 1999 年 1 月任职于湖北三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999 年 2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职于湖北九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营林部经理;2007 年 8 月至 2015 年 1 月
任湖北九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2015 年 1 月至今,任湖北九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管理人员                          13                                                  13

生产人员                          52                                40              12

销售人员                          5                                                  5

技术人员                          8                                                  8

财务人员                          6                                                  6

行政人员                          8                                                  8

    员工总计                    92                                40              52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4                          4

            本科                                        9                          9

            专科                                        15                          15

            专科以下                                      64                          24

          员工总计                                      92                          52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薪酬政策:公司员工的薪酬包括薪金、津贴等。公司实施劳动合同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地方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向员工支付薪酬,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人才引进、培训及招聘:公司一直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发展工作,目前公司招聘主要通过内部推荐、网络招聘、校园招聘等方式进行。新员工入职后,将进行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公司文化培训。此外,公司为员工制定了系列培训计划,主要对在职员工业务与岗位技能培训等进行业务及管理技能的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员工和部门工作效率,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保障。
公司不存在需要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公司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的社会保险制度,报告期内,没有需要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人员。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2016 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本年度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重大或频繁的关联方交易。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公司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完全独立管理,公司人员独立。公司与员工签订有劳动合同,并且按时向员工发放工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公司成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专门处理公司有关的财务事项,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与其他单位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依法独立纳税;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1、建立统一的公司管理制度及流程,公章使用严格按照公司审批程序,盖章时间不得早于相关决策审批机构授权审批时间。
2、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并监督落实,有效控制风险,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永证审字(2025)第 146089 号

审计机构名称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3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5 年 4 月 25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杜军                      张年军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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