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 日 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刘前锋先生、刘毅勇先生为兄弟关系,刘前锋先生、刘毅勇先生、刘剑锋先生为堂兄弟关系,刘前锋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刘前锋先生和刘毅勇先生为共同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 期末职务 变动原因
刘前锋 董事长兼总经理 离任 董事长 经营管理需要
刘毅勇 董事兼副总经理 新任 董事兼总经理 经营管理需要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行政管理人员 72 7 65
生产人员 536 61 475
销售人员 14 2 12
技术人员 145 13 132
财务人员 13 1 12
员工总计 780 84 696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4 1
本科 88 74
专科 222 204
专科以下 466 417
员工总计 780 696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薪酬政策:公司本着客观、公正、规范的原则,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建立了透明化的工资制度以及完善的薪酬福利制度。公司员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公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社会保障制度,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2、培训计划:公司除了新员工入职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外,还有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同时,公司还组织各项团队建设活动,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以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进步。
3、离退休人员:报告期末,公司离退休返聘职工有 45 人,离退休返聘人员主要为辅助人员、工人及部分返聘技术人员。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及修订法人治理结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以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在公司治理方面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1、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2、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完整,提案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公司治理结构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权利。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的人数、构成及选聘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依法履行职责。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权限合理合法。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构成及选聘程序均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均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按规定的程序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根据《公司章程》及各项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经严格审批程序,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
6、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客户、股东、员工等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以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本年度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采购、销售体系,并按照经营管理的需要组建了相关部门,各部门分别配备了与其功能相适应的资产和人员。公司不存在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正在经营的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也不存在持有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公司股权的情形,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重大或频繁的关联方采购或销售。
2、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开展业务所需的场所、人员、设备设施、技术,上述主要资产权属明确,不存在纠纷情形,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清晰,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占用从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和薪酬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公司与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和任免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选任。报告期内,公司按相关要求为符合购买条件的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司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签署、岗位技能培训、工资薪金福利及社保缴纳等工作。
4、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财务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不存在兼职情形;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管理;公司在银行独立开立账户,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共用账户情形。
5、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已按《公司法》的规定建立必要的权力机构和经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公司治理机构,在公司内部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设立相应职能部门。公司的组织机构独立于主要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公司具有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其他企业之间机构混同的情形。
综上,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独立运作、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各项原则、细节制度,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同时优化财务人员岗位设置,制定出每个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岗位说明书,保证财务业务的一体化顺利开展,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充分的保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会计审核、流程审批、
财产监管、资金调配等方面的内部管理机制,做到分工有序,权责分明。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对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方面进行严格监控和有效分析,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继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未出现重大缺陷。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