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
合 计 11,571,970.93 382,069,978.5
1
(十三)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金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2024 年 12 月 31
额 日
办公楼装修费 8,677,389.33 1,239,627.12 7,437,762.21
合计 8,677,389.33 1,239,627.12 7,437,762.21
(十四)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1,894,747.47 3,695,290.89 12,096,380.01 3,724,949.36
合 计 11,894,747.47 3,695,290.89 12,096,380.01 3,724,949.36
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原因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房屋系公有住房,近期不准备处置,且不明确未来何时处置,无法确定暂时性差异何时转回以及转回时有无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故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十五)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准备 账面价值
和平区成都道公有非住宅 1,500,000.00 1,500,000.00 1,500,000.00 1,500,000.00
临时设施 275,806.83 275,806.83
合 计 1,500,000.00 1,500,000.00 1,775,806.83 1,775,806.83
注、和平区成都道公有非住宅具体情况如下:
房产地点 出租人 计租面积 每月租金 合同名称
和平区成都道 171 号 天津市房产总公司 244.95 940.70 天津市公有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
和平区成都道 171 号 和平区房产公司新兴房管站 337.18 1,294.80 天津市公有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
(十六)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2,690,154.45 2,690,154.45 司法查控冻结 具体情况见“附注五、(一)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315,843.44 315,843.44 保函保证金 具体情况见“附注五、(一)货币资金”
具体情况见“附注五、(十七)短期借
货币资金 30,240,000.00 30,240,000.00 质押借款 款”注释 22、23、26、28 至 34、37、
38
具体情况见“附注五、(十七)短期借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抵押借款 款”注释 4、6、12、14“十、关联方
23,211,092.38 17,944,797.17 关系及其交易 (二) 5、 报告期内
公司关联担保、抵押情况” 注释 10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抵押借款 具体情况见“附注五、(十七)短期借
11,416,659.73 3,954,767.71 款”注释 4、6、14
合 计 67,873,750.00 55,145,562.77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8,434,335.69 8,434,335.69 司法查控冻结 具体情况见“附注五、(一)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7,217,068.85 7,217,068.85 保函保证金 具体情况见“附注五、(一)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640,000.00 640,000.00 定期存单 具体情况见“附注五、(一)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质押借款 具体情况见“附注五、(十七)短期借
30,000,000.00 30,000,000.00 款”注释 15 至 20
具体情况见“附注五、(十七)短期借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抵押借款 款”注释 3、5、10;十、 关联方关
21,835,405.38 18,209,134.93 系及其交易 (二) 5、 报告期内
公司关联担保、抵押情况” 注释 4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抵押借款 具体情况见“附注五、(十七)短期借
5,800,088.86 652,753.96 款”注释 3、5
合 计 73,926,898.78 65,153,293.43
(十七) 短期借款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借款 10,000,000.00 6,000,000.00
质押借款 29,068,000.00
抵押、保证借款 53,300,000.00 91,000,000.00
质押、保证借款 28,500,000.00
合计 92,368,000.00 125,500,000.00
注 1、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与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
“HT9103100220000876”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综合授
信额度期限自 2022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1 日止。以编号“DB9103100220000736”的《个
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齐仁祥;以编号“DB9103100220000737”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齐义禧;以编号“DB9103100220000738”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齐义金;以编号“DB9103100220000739”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齐义乐;以编号“DB9103100220000740”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李淑珍;以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