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齐义禧;以编号“1060A002202300531002”的《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齐仁祥;以编号“1060A002202300531003”的《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齐义金;以编号“1060A002202300531004”的《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 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齐义乐;以编号“1060A002202300531005”的《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刘桂芹;以编号“1060A002202300531006”的《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李淑珍;以编号“1060A002202300531007”的《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范金亮;以编号“1060A002202300531008”的《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刘舒雅;以编号“1060A002202300532001”的《抵押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抵押人为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抵 押物为 3 处地房产,分别为①位于和平区多伦道 57 号山东路 20 号的不动产,建筑面积为 201.32 平 方米,产权证编号“津(2023)和平区不动产权第 0439188 号”、②位于和平区多伦道 57 号山东路20 号的不动产,建筑面积为 771.45 平方米,产权证编号“津(2023)和平区不动产权第 0439263 号”、③位于和平区保定道 35-37 号新华大厦 A-502 的不动产,建筑面积为 208.93 平方米,产权证 编号“津(2023)和平区不动产权第 0439202 号”,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2024 年 3 月 29 日、 6 月 11 日还款 16,000,000.00 元; 注 6、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中心支行签订编号为 “1060A00220240049”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5,000,000.00 元,借款期限自 2024 年 6 月 12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止,借款利率 4.50%,借款用于购电线、电缆等建筑相关材 料。以编号“1060A00220240049100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齐义禧;以编号“1060A002202400491002”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刘桂芹;以编号“1060A002202400491003”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齐仁祥;以编号“1060A002202400491004”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李淑珍;以编号“1060A002202400491005”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齐义金;以编号“1060A002202400491006”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范金亮;以编号“1060A002202400491007”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齐义乐;以编号“1060A002202400491008” 的 《 最高 额保 证合 同》 作 为担 保, 担保 方式 为 保证 担保 ,保 证人 为 刘舒 雅; 以编号 “1060A002202400492001”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抵押人为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和平区多伦道 57 号山东路 20 号的不动产,建筑面积为201.32 平方米,产权证编号“津(2023)和平区不动产权第 0439188 号”、抵押物位于和平区多伦道 57 号山东路 20 号的不动产,建筑面积为 771.45 平方米,产权证编号“津(2023)和平区不动产权 第 0439263 号”、抵押物位于和平区保定道 35-37 号新华大厦 A-502 的不动产,建筑面积为 208.93 平方米,产权证编号“津(2023)和平区不动产权第 0439202 号”。 注 7、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编号为 “A034233”的《综 合授信合同》,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6,000,000.00 元,授信期限为 2023.6.27-2024.6.27。以《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人为齐义禧、刘桂芹。截止 2024 年12 月 31 日,该项合同下包括以下借款: (1)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编号为“A034238”的《借款 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 元, 借款期限为 2023.6.27-2024.6.27,借款利率为央行 LPR+105 个基点,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上游货款,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还款 6,000,000.00 元; 注 8、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编号为 “A076222”的《综 合授信合同》,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币 10,000,000.00 元,授信期限为 2024.7.22- 2027.7.22。以编号“RTL000119082”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全程保证,保证人为齐义禧;以编号“RTL000119087”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全程保证,保证人为刘桂芹。截 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项合同下包括以下借款: (1)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编号为“A076229” 的《借 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提款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 借款利 率为央行 LPR+70 个基点,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上游货款。 注 9、2023 年 6 月 22 日子公司易天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签订编号为“2023 年 130011 法借字第 DZ0044 号”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 2023.6.22-2024.6.21,借款利率 5.22%,借款用于支付设计费。以编号“2023 年130011 法保字第 DZ0044 号-0001 号”的《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 为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编号“2023 年 130011 法保字第 DZ0044 号-0002 号”的 《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天津天使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编 号“2023 年 130011 法保字第 DZ0044 号-0003 号”的《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 保证,保证人为齐仁祥、李淑珍;以编号“2023 年 130011 法保字第 DZ0044 号-0004 号”的《保证 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齐义金、范金亮;以编号“2023 年 130011 法保字第 DZ0044 号-0005 号”的《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齐义禧、 刘桂芹;以编号“2023 年 130011 法保字第 DZ0044 号-0006 号”的《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 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齐义乐、刘舒雅;以编号“2023 年 130011 法抵字第 DZ0044 号-0001 号”的《抵押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抵押人为天津天使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抵押 物位于东丽区弘程道 18 号 A-17 的不动产,建筑面积为 3,856.04 平方米,产权证编号“津(2019) 东丽区不动产权第 1102163 号”,子公司易天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还款 10,000,000.00 元; 注 10、2023 年 8 月 18 日子公司易天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津分行签订编号为“BE2023062900000739” 的《融资额度协议》,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00.00 元,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3.06.29 至 2024.06.25 止。以编号“ZB7725202300000034”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齐义禧、刘桂芹;以编号“ZB7725202300000035”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刘桂芹、齐义禧;以编号“ZB7725202300000036”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编号“ZD7725202300000011”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抵押人为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滨海新区塘沽嘉丰花苑 6-12-101 的不动产,建筑面积为 394.06 平方米,产权证编号“津(2022)滨海新区塘沽不动产权第 1066374 号”;以编号“ZD7725202300000012”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抵押人为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滨海新区塘沽嘉丰花苑 15-2-101 的不动产,建筑面积为 382.88 平方米,产权证编号“津(2022)滨海新区塘沽不动产权第 1066355 号”;以编号“ZD7725202300000013”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抵押人为天津市万世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南开区宾水西道中段南侧奥城 11-1-702 的不动产,建筑面积为 230.89 平方米,产权证编号“津(2020)南开区不动 产权第 1012911 号”。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项合同下包括以下借款: (1)2023 年 8 月 23 日子公司易天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分行签订编号为“7725202380247”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 元, 借款期限自 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止,借款利率为贷款实际发放日前一日日终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0BPS,借款用于支付设计款及工程款。 子公司易天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还款 10,000,000.00 元; 注 11、2024 年 6 月 21 日子公司易天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 行签订编号为“2024年 130011法借字第 DZ0059 号”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 2024.06.21 - 2025.06.20,借款利率 5.22%,借款用于支付设计服务费。以编号 “2024 年 130011 法保字第 DZ0059 号-0005 号”的《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 证,保证人为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编号“2024 年 130011 法保字第 DZ0059 号- 0006 号”的《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天使港(天津)资产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以编号“2024 年 130011 法保字第 DZ0059 号-0001 号”的《保证合同》作为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齐仁祥、李淑珍;以编号“2024 年 130011 法保字第 DZ0059 号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