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号”的《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齐义金、范金亮;以编号 “2024 年 130011 法保字第 DZ0059 号-0003 号”的《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 证,保证人为齐义禧、刘桂芹;以编号“2024 年 130011 法保字第 DZ0059 号-0004 号”的《保证合 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齐义乐、刘舒雅;以编号“2024 年 130011 法抵字 DZ0059 号-0001 号”的《抵押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抵押人为天使港(天津) 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东丽区弘程道 18 号 A-17 的不动产,建筑面积为 3,856.04 平方 米,产权证编号“津(2024)东丽区不动产权第 0296951 号”。 注 12、2024 年 8 月 29 日子公司易天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津分行签订编号为“BE2024082600002001”的《融资额度协议》,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00.00元,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4.08.29 至 2025.08.25 止。以编号“ZB7725202400000025”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编号“ZB7725202400000026”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齐义禧、刘桂芹;以编号“ZB7725202400000027”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刘桂芹、齐义禧;以编号“ZD7725202400000005”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抵押人为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滨海新区塘沽嘉丰花苑 6-12-101 的不动产,建筑面积为 394.06 平方米,产权证编号“津(2022)滨海新区塘沽不动产权第 1066374 号”;以编号“ZD7725202400000006”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抵押人为天津市万世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南开区宾水西道中段南侧奥城 11-1-702 的不动产,建筑面积为 230.89 平方米,产权证编号“津(2020)南开区不动产权第 1012911 号”;以编号“ZD7725202400000007”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抵押人为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滨海新区塘沽嘉丰花苑 15-2-101 的不动产,建筑面积为 382.88 平方米,产权证编号“津(2022)滨海新区塘沽不动产权第 1066355 号”。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项合同下包括以下借款: (1)2024 年 9 月 10 日子公司易天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分行签订编号为“77252024280186”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9,000,000.00 元,借款期限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止,借款利率为贷款实际发放日前一日日终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BPS,借款用于日常经营性支出。 注 13、2024 年 7 月 19 日子公司易天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东丽支行签订编号为“12010320240005259”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微企业抵押 e 贷借 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借款期限自 2024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年 6 月 20 日 止,以编号“12100520240005259”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齐义禧、刘桂芹;以编号“12100620240001734”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抵押人为齐义禧,抵押物位于河西区吴家窑大街与卫津路交口君禧华庭 14-3 的不动产,建筑面积为 252.42 平方米,产权证编号“津(2017)河西区不动产权第 1037192 号”; 注 14、2024 年 7 月 22 日子公司易天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中 心支行签订编号为“0592024015”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4,300,000.00 元, 借款期限自 2024 年 7 月 23 日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止,以编号“0592024015-1”的《保证合同》作 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齐义禧;以编号“0592024015-2”的《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刘桂芹;以编号“0592024015-3”的《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齐义金;以编号“0592024015-4”的《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范金亮;以编号“0592024015”的《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编号“0592024015”的《抵押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抵押人为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物位于河西区越秀路教师村 1 号增 1 号的不动产,建筑面积为 809.89 平方米,产权证编号“津 (2021)河西区不动产权第 7424683 号”。 注 15、2023 年 6 月 26 日子公司天津华众顺安装备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津鑫裕建筑设备集 团有限公司)与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HT9101023062600037”的《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3,800,000.00 元,借款期限自 2023 年 6 月 26 日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止。以编号“DB9101023062600063”的《权利质押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质押担保,出质人为天津鑫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质押物为权属证明编号“101022038061612”的鑫裕物业存单 0626-01。子公司天津华众顺安装备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还款 3,800,000.00 元; 注 16、2023 年 6 月 26 日三级子公司天津荣盛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HT9101023062600038”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8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24日止。以编号“DB9101023062600064”的《权利质押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质押担保,出质人为天津鑫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质押物为权属证明编号“101022038061608”的鑫裕物业存单 0626-02。子公司天津荣盛源建筑材料有限 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还款 3,800,000.00 元; 注 17、2023 年 6 月 28 日子公司天津慧智恒安门窗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HT9101023062700064”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7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6日止。以编号“DB9101023062700062”的《权利质押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质押担保,出质人为天津鑫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质押物为权属证明编号“101022038061836”的鑫裕物业存单 0628-01。子公司天津慧智恒安门窗科技有 限公司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还款 5,700,000.00 元; 注 18、2023 年 6 月 28 日子公司天津超永固防水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津鑫裕智造房屋 销售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HT9101023062800085”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5,700,000.00 元,借款期限自 2023 年 6 月 28 日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止。以编号“DB9101023062800081”的《权利质押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质押担保,出质人为天津鑫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质押物为权属证明编号“101022038061935”的鑫裕物业 存单 0628-03。子公司天津超永固防水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还款 5,700,000.00 元; 注 19、2023 年 6 月 28 日子公司东方房屋智能制造(天津)有限公司与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HT9101023062800086”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7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6日止。以编号“DB91010230628000082”的《权利质押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质押担保,出质人为天津鑫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质押物为权属证明编号“101022038061943”的鑫裕物业存单 0628-04。子公司东方房屋智能制造(天津) 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还款 5,700,000.00 元; 注 20、2023 年 6 月 28 日子公司天津鑫裕房屋智能修缮有限公司与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HT9101023062700065”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3,8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6日止。以编号“DB9101023062700063”的《权利质押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质押担保,出质人为天津鑫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质押物为权属证明编号“101022038061851”的鑫裕物业存单 0628-02。子公司天津鑫裕房屋智能修缮有 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还款 3,800,000.00 元; 注 21、2024 年 2 月 21 日三级子公司天津天使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HT9101024022000035”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54,000.00 元,借款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 月 25 日止。以编号“DB9101024022000029”的《权 利质押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质押担保,出质人为天津鑫裕财务共享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使港(天津)共享经济平台有限公司),质押物为权属证明编号“101022038084630”的鑫裕财务共享科技存单; 注 22、2024 年 2 月 21 日三级子公司天津天使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与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HT9101024022000034”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54,000.00 元,借款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 月 25 日止。以编号“DB9101024022000004” 的《权利质押合同》作为担保,担保方式为质押担保,出质人为天津鑫裕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物为权属证明编号“101022038084549”的鑫裕宝科技存单; 注 23、2024 年 2 月 21 日子公司天津鑫裕建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HT9101024022000033”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54,000.00 元,借款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 月 25 日止。以编号“DB9101024022000028” 的《权利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