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物业: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04月25日查看PDF原文

            苍梧物业
                  NEEQ: 873623

连云港市苍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4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陈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文保证年度报告
    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无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13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17
第五节  公司治理 ......20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25
附件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106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连云港市苍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档案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苍梧物业、股份公司、公司、本公司    指  连云港市苍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苍梧有限                  指  股份公司的前身连云港市苍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苍梧保安                            指  连云港市苍梧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城建控股、城建集团                  指  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港城水务                            指  连云港市港城水务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高管、管理层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治理层                              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章程》                        指  《连云港市苍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会议事规则                        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

报告期                              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三会一层                            指  苍梧物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公司概况

企业情况

公司中文全称            连云港市苍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韦波                      成立时间            2000 年 1 月 17 日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为(连云港市城建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实际控制人为(连云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行动人              港市人民政府),无
                                                                        一致行动人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  K 房地产-K70 房地产-K702 物业管理-K7020 物业管理

分类)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挂牌情况

股票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证券简称                苍梧物业                  证券代码            873623

挂牌时间                2021 年 8 月 25 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交易            普通股总股本(股)  11,500,000

                        □做市交易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  否

                                                  否发生变化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联系方式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
董事会秘书姓名          刘文                      联系地址            州区河滨巷 39 号 5
                                                                        层苍梧物业 503 副
                                                                        总经理办公室

电话                    0518-81590688            电子邮箱            5005921@qq.com

传真                    0518-81590688

公司办公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河滨  邮政编码            222000

                        巷 39 号 4 至 5 层

公司网址                http://lygcswwy.com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注册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067185122678

注册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河滨巷 39 号 4 至 5 楼

注册资本(元)          11,500,000                注册情况报告期内是  否

                                                  否变更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8 日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原法定代表人韦波,现法定代表人陈慧。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一、  业务概要
(一)  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本公司属于房地产行业中的物业管理行业,是中国物业协会理事单位、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单位、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最高级 4A 级。公司拥有保安服务许可证(苏公保服 2017021号)、中国职业健康案例管理体系认证(02818S10276ROM)、环境管理体系认证(02818E10315ROM)、质量管理体系认证(02818Q10640ROM),公司管理项目涉及高端写字楼、商务楼、精品住宅小区、政府机关单位办公楼、公益性场所等多种类型,总面积超过 500 万平方米。

  物业项目,服务范围和业务主要分布在连云港市。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业主委员会或其他委托方订立物业管理合同,根据该等合同公司向特定物业提供其各个部分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服务,并依据该等合同的收费条款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或委托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电梯费、绿化养护费、管理咨询服务费等费用,该等费用形成公司的收入。

  在自主向客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同时,公司还在物业管理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将部分专业管理业务外包给该领域的专营企业,比如保洁、会务业务等。公司在报告期内、以及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  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盈利能力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124,500,294.33      112,173,921.05        10.99%

毛利率%                                          8.37%              11.70%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9,634.07        1,576,457.39      -84.16%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69,891.55        1,253,192.89      -78.46%
损益后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0.47%                4.41%      -

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归属于挂                                                  -

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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