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38426 证券简称:飞鲸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飞鲸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塞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25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46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54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70,337.32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20,459.50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0,183.34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7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3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公告编号:2025-009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9 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51 批发和零售业
D4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
G5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5 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M7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R8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E48 建筑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5,481.21 万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529.17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815.09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
公告编号:2025-009
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5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 张旭宏
张旭宏,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
开始在致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1 份。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朱高翔
朱高翔,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0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龙旷
王龙旷,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告编号:2025-009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5)年审计收费 1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8 万元。
上期(2024)年审计收费 1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8 万元。
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 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公司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财务审计机构》议案,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浙江飞鲸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飞鲸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