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11,421.47 1,248,909.61 -341.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744,606.69 - -1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854,476.91 -1,243,164.35 3547.21%
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341.12%的原因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减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100.00%的原因是:报告期内子公司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3547.21%的原因是:报告期内子公司新增借款所致。
四、投资状况分析
(一)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 公司 主要 注册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名称 类型 业务 资本
深圳
海洋 控股
健康 子公 批发 1,000 59,654.20 -11,524,426.43 1,810,725.65 963,702.92
服务 司 业 万元
有限
公司
旺苍
碳赫 控股 研究
兹新 子公 和试 1,000 34,511,436.39 -6,060,020.15 - -6,060,020.15
材料 司 验发 万元
有限 展
公司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二)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金融机构委托理财、高风险委托理财或单项金额重大的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厦门市钧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向厦门中院
提交《继续冻结申请书》,以查封限期即将届满为由,请求对
被告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保全财产继续采取
续行冻结措施。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收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 2022 年 4 月 15 日作出的(2021)闽 02 民初 2971 号民事裁
因诉讼而冻结流动资金 定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裁定:继续冻结厦门海
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
技支行账户内存款 19686016.80 元。(公告号:2022-016)该
裁决,将继续影响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对公司开展经营活动
造成一定的困难。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三节 重大事件
一、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三.二.(一)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是 √否 三.二.(二)
源的情况
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及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以及 □是 √否
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三.二.(三)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三.二.(四)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是 □否 三.二.(五)
二、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单位:元
性质 累计金额 占期末净资产比例%
作为原告/申请人 0 0%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12,800,000 元 30.15%
作为第三人 0 0%
合计 12,800,000 元 30.15%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临时公告索 性质 案由 是否结案 涉案 是否形成预 案件进展或执
引 金额 计负债 行情况
2024-001 被告/被申请 厦门市钧乾 是 福建省厦门 否 恢复执行将对
2024-006 人 投资管理有 市思明区蜂 公司的现金流
2024-045 限公司、与厦 巢 3 号的土 和经营场地产
门海洋实业 地与房屋交 生一定不利影
(集团)股份 付申请执行 响。
有限公司、第 人厦门市钧
三人中惠融 乾投资管理
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深圳)有限 冻结、划拨
公司、利盛投 被执行人厦
资(深圳)合 门海洋实业
伙企业(有限 (集团)股份
合伙)合同纠 有限公司所
纷 有的款项人
民币 1280
万元。
2024-043 第三人 厦门市居泰 是 无 否 福建高院裁决
2025-001 安物业管理 如下:1. 撤销
有限公司,与 福建省厦门市
洪华东,第三 中级人民法院
人厦门海洋 (2023)闽02 民
实业(集团) 初 312 号民事
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