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
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4、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于 2024 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 )中
“关 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根据解释第 17 号的规定,本公司在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本公司在 资产负债表日是否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 (以下 简称“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而不考虑本公司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对于本公司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如果本公司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本公司是 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本公司在对相关负债的流动 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而不考虑本公司在 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影响。对于本公司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负债,若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 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反之,若上述选择权不能分类为权益工具,则会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公司于 2024 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 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 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根据相关要求,本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具体税率情况
增值税 应税收入按[6/9/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
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教育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地方教育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2、税收优惠及批文
本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复评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2320012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指出,“年初”指 2024 年 1 月 1 日,“期末”指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年年末”指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期”指 2024 年度,“上期”指 2023 年度。
1、 货币资金
项 目 本年末余额 上年末余额
库存现金 291.25 28.20
银行存款 3,479,619.04 5,237,874.95
其他货币资金 5,595,663.74 10,621,355.21
合 计 9,075,574.03 15,859,258.36
注: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除其他货币资金 5,595,663.74 元受限外,本公司无因
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
2、 应收票据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2,905,913.26 8,934,259.00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小 计 12,905,913.26 8,934,259.00
减:坏账准备
合 计 12,905,913.26 8,934,259.00
3、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本年末余额 上年末余额
1 年以内 29,251,214.53 33,022,110.68
1 至 2 年 5,170,559.90 4,144,482.79
2 至 3 年 383,407.83 4,937,788.34
3 年以上 3,266,775.25 2,803,104.10
小 计 38,071,957.51 44,907,485.91
减:坏账准备 3,121,930.57 2,281,502.80
合 计 34,950,026.94 42,625,983.11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本年末余额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账面价值
(%) 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 38,071,957.51 100.0 3,121,930.57 8.20 34,950,026.9
准备的应收账款 0 4
其中:账龄组合 38,071,957.51 100.0 3,121,930.57 8.20 34,950,026.9
0 4
合 计 38,071,957.51 100.0 3,121,930.57 8.20 34,950,026.9
0 4
(续)
上年末余额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账面价值
(%) 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 44,907,485.91 100.0 2,281,502.80 5.08 42,625,983.1
准备的应收账款 0 1
其中:账龄组合 44,907,485.91 100.0 2,281,502.80 5.08 42,625,983.1
0 1
合 计 44,907,485.91 100.0 2,281,502.80 5.08 42,625,983.1
0 1
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目 本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29,251,214.53 292,512.15 1.00
项目 本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