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审计报告 1-3
公司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 合并利润表 5
— 母公司利润表 6
—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 财务报表附注 13-97
审计报告
XYZH/2025YCMC01B0138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绒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中银绒业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银绒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其他信息
中银绒业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银绒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审计报告(续) XYZH/2025YCMC01B0138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银绒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银绒业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银绒业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银绒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银绒业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中银绒业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审计报告(续) XYZH/2025YCMC01B0138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宁夏圣雪绒股
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9 月 15 日,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宁
体改函字[1998]47 号《关于设立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的批准,由宁夏圣雪绒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际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宁夏嘉源绒业有限公司、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南丰投资有限公司五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2000 年 7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24 年 8 月 2 日,本公司股票已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灵武生态纺织园区(灵武市南二环北侧经二路东侧)。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向春。
本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227683862F。
本公司经营范围:羊绒及其制品、毛纺织品、棉纺织品、各种纤维的混纺织品及其它纺织品的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轻工产品、土畜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统一联合经营的 16 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 14 种进口商品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国内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必须提供专项审批文件及许可证),仓储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需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项目除外;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非法集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
本财务报表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的披露事项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10%以上且金额
备的应收款项 大于 1000 万元
重要的应付账款、其他 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占应付账款/其他应付
应付款 款总额的 5%以上且金额大于 1000 万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收入占集团收入 10%以上且金额大于 1 个亿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 总额 10%以上且金额大于 10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个项目的预算大于 5000 万元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